古代严惩"剩男剩女":女子15岁不嫁家人坐牢
近年来,随着单身男女日渐增多,每年11月11日的光棍节越来越受到关注。其实,对于解决单身婚龄男女的婚姻问题,在古代也是相当重视的。如果适龄男女都不急着结婚生子,整个社会人丁缺乏,生产和戍边就得不到保障。而且,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谐。因此,为了尽量减少剩男剩女这种社会现象的出现,有的朝代提前女性的婚配年龄,强制出嫁有的设立官媒拉女配,强制结婚有的甚至颁布处罚条例,对剩男剩女进行惩处 在中国古代,女子婚龄标准,各朝多有变动。其中,上古周代的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屡被提起。此说出自《周礼地官媒氏》篇中,如果照这么说,中国早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国家。从史料来看,实际不然。这个婚龄杠杠,不是现代婚姻中的最低结婚年龄,而是成年男女必须结婚的年龄上限。 中国古代其实是早婚国家,特别是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通较低。早的11岁就结婚了。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梁高祖第4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11岁出嫁的。更早的还有在6岁就结婚的,汉昭帝八岁继承皇位,娶年甫六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有异,如唐代,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明代,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 为解决人口出生和男子婚配问题,有不少朝代采取强制女性出嫁的手段。如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就曾要求,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那么地方官府就要给她找老公,逼其强行嫁人。 到了南北朝时,还出现了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犯法的规定,不及时出嫁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现代有不少女孩子,选择男友挑三拣四的,最后把自己弄成了剩女,在当时这样做肯定不行,会给家人带来麻烦的。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却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在中国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就是给男女牵红线的介绍人,《说文》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定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 过去男女结婚,没有媒人是不成的,即便真是私下定情,也得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叫采媒。早在先秦时期就是这样,如《诗经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说明了当时非媒人不可嫁的现实。 后来不少朝代从法律上规定,结婚必有媒人,如果没有则违反当时的婚姻法。如《唐律名例》疏:嫁娶有媒《户婚》疏: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到元代,这方面规定更详细了,《元典章户部礼婚》: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籍。意思是,媒人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得由地方威信高的老人推荐,选诚实守信的已婚妇女报给官方,登记注册,统一管理。 这种媒人是民间性质的,属私媒。而在古代还有一种官媒,就是官府负责解决剩男婚姻配偶的专职人员,与今天民政部门发结婚证书的公务员在某些职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权力更大。官媒通过强制手段给剩男找老婆,给剩女找老公,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实是一种分配婚姻,纯是拉女配。《晋书武帝纪》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孩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官媒在先秦时代就存在,一直到清代都设有官媒。当时有大量剩男被发配到新疆,为了边疆的稳定,后继有人,曾设了不少官媒,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灾区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剩男,让他们一起生活,繁衍后代。 因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剩男们争着送聘金。如果不主动送,官媒甚至直接向剩男索红包。有意思的是,为了防止男女绕过官媒私下来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墙子。所谓墙子,就是小巷子、旮旯等方便男女私会的地方。如果发现崔莺莺和张生那样的翻墙私会现象,往往会被官媒赶走。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在这种迷信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与鼓励寡妇再嫁相对应的,是鼓励男人娶寡妇。在古代,一个未婚男人娶寡妇与寡妇再嫁一样,往往被人看不起。所以,过去不只寡妇再嫁难,男子娶二婚女亦不容易。 为此,古代不少朝代在婚姻上提倡移风易俗。在提倡寡妇再嫁的同时,也设置了再嫁的程序,强行让寡妇嫁人,如《唐律户婚》之夫丧守志规定,丈夫去世后,如果妻子志愿守志不嫁人,别人是不能强行的,但祖父母、父母例外,可以让她强行嫁出去,即所谓夺而嫁之。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 不论是现代还是古代,人类男女性别比例是保持一定的,在自然状态下基本上不会有剩男或剩女。但了解中国古代婚姻史的人都知道,过去不像现代这样实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长时间内,实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男人拥有三妻四妾屡见不鲜。 这样便人为地造成了男多女少,好多适婚男人找不到适龄的女人。由于男人过度纳妾给社会带来的多方面严重问题,不少朝代对男子娶小老婆都加以严格限制,即便是一定级别的官员,能娶多少个小老婆都是有规定的,并不是说有钱就能多娶。 蔡邕所著的《独断》中,记述过汉代的纳妾规定: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贡献,才可以最多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有点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个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妇,和现代一样,是一夫一妻制。到了元代,更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老百姓(庶人)不得娶小老婆。 即使符合纳妾条件的,也不是什么时候想纳就什么时候纳的。如在明朝,朱元璋规定亲王一级的许奏选一次,多者止于十人世子及郡王则少多了,减了一多半,额妾四人,一生中一般就是纳妾一次,除非无后才可再纳。 造成适婚男子不能及时成家立业的原因很多,除了制度设计和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等诸原因外,很多情况下,是男女缺少谈恋爱的机会,从伦理上设置了男女授受不亲这类人为障碍。古人也看到了这一点,觉得不合情理,于是变着法子突破之。 实际上,在古代中国早期,男女交往是相当自由的。先秦时期做得最好,政府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男女交友的大聚会,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周礼》中的《地官媒民》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从周代这一规定来看,这项活动是由官方推动的,强制执行,如果到时有人不奔,不参加聚会,还会受到处罚。 仲春会为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一个特殊的交往平台,大大提高男女婚配成功率。仲春会一般设在每年阴历的三月三,后来的清明节男女踏春风俗,便受到了仲春会的影响。 除了这一天,古代正月十五、七月七,也都是单身男女觅偶的良机。七月七又叫七夕节,被现代男女戏称为中国古代的情人节。可以说,古代为单身男女的婚配也想尽了法子,这对解决剩男剩女问题是有效的。 在当今文物市场,赝品屡见不鲜。2011年,某汉代玉凳拍出2。2亿的天价,这件所谓文物不过是2010年的仿制品。一些人造假可以欺骗文物专家。上世纪90年代河南孟津高水旺烧制的仿北魏陶俑的工艺品,在北 在中国古代,演员被称为戏子,由于古代的艺术形式大多是戏曲,因此戏子也是古代戏曲演绎者的通称。早在汉代,史籍中就有了百戏的记载。然而,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皇帝贵为九五之尊,连当朝皇帝的名字人们都不 隋文帝热衷钓鱼执法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中纪委全会上,习总书记在讲话中多次 曹操是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诗人。他戎马一生,享年65岁,虽然感叹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但其年岁在古代已经算是长寿之人了。曹操之所以如此长寿,全在于他养生有 莎士比亚的《一报还一报》(亦译为《量罪记》),改编自一部意大利悲剧《普洛莫斯和卡桑德拉》。故事是说维也纳的一个少年绅士克劳狄奥,因为与女友未婚先孕,被本城摄政安哲鲁判处死刑,由此引发一系列的戏剧冲突 在小说《水浒传》里,潘金莲是个有名的淫妇。其实,历史上的潘金莲,出身于大户人家,根本不认识西门庆这个人。婚后的她贤淑善良,却无端被人讹传成红杏出墙、与人苟合谋杀亲夫的荡妇rdqu 在古代,追星族不乏中大人物,比如宋朝的皇帝也爱追星。宋徽宗赵佶就是大宋足球运动的爱好者,因痴迷于蹴鞠运动,而成为蹴鞠明星高俅的粉丝,于是高俅踢而优则仕,居然混到了太尉一级的高官。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洪秀全七岁的时候就上学了。18岁就做了村里的民办教师。边教学,边参加高考。那时的高考没有扩招,所以,穷人的孩子中个举不太容易。时间长了,容易出现两个偏差:一,终身参加高考,一不小心 古代中国,高高在上的皇帝需要工资吗?答案当然是要了,虽然天下都是皇帝一个人的,但人总不能没有钱吧,特别是一国之主的皇帝,需要花钱的地方多的是呢!以北宋为例,自太宗赵光义以降,几乎每个皇帝都有1200贯的史记、坐牢、严惩、家人、古代、内容来自互联网与用户投稿,仅供学习,如涉侵权,请发邮件到wenhz@foxmail.com,通知删除,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