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 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明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却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编纂得体、材料 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