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进酒》的主旨句是“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将进酒》本是乐府旧题,大抵以“饮酒放歌”为意,李白运用这个旧题,表面上是任达放纵,而全诗以“抱用世之才而不遇合”为诗脉,整篇淋漓酣畅地抒发酒兴诗情,实际上还是表达自己的怀才不遇的悲愤,真实地熔铸了诗人的性格情感和艺术个性。诗中形象地表现了诗人桀骜不驯的性格:一方面对自己充满自信,孤高自傲;一方面在政治前途出现波折后,又流露出纵情享乐之情。
诗篇开头是两组整齐的长句,如挟天风海雨向读者迎面扑来,气势豪迈。“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李白此时在颍阳山,距离黄河不远,登高纵目,所以借黄河来起兴。黄河源远流长,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一泻千里,东走大海。景象之壮阔,并不是肉眼可见,所以此情此景是李白幻想的,言语中带有夸张。上句写大河之来,势不可挡;下句写大河之去,势不可回。一涨一消,形成舒卷往复的咏叹意味,是短促的单句所没有的。紧接着,“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恰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二句为空间范畴的夸张,这二句则是时间范畴的夸张。悲叹人生短促,而不直接说出自己感伤生命短暂而人一下就会变老,却说“高堂明镜悲白发”,显现出一种对镜自照手抚两鬓却无可奈何的情态。将人生由青春至衰老的全过程说成“朝”“暮”之事,把本来短暂的说得更短暂,与前两句把本来壮浪的说得更壮浪,是“反向”的夸张。这个开端可谓悲感已极,却不堕纤弱,可说是巨人式的感伤,具有惊心动魄的艺术力量,同时也是由长句排比开篇的气势感造成的。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释义:天地是万物的客舍,光阴是古往今来时间的过客),悲感虽然不免,但悲观却非李白性分之所近。在他看来,只要“人生得意”便无所遗憾,当纵情欢乐。五六两句便是一个逆转,由“悲”而翻作“欢”“乐”。从此直到“杯莫停”,诗情渐趋狂放。“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释义:人生要看得开,岂可自寻烦恼?不如登高楼边赏风景边饮美酒),行乐不可无酒,于是入题。但句中没有直写杯中之物,而用“金樽”“对月”的形象语言来突出隐喻,更将饮酒诗意化了;未直写应该痛饮狂欢,而以“莫使”“空”的双重否定句式代替直陈,语气更为强调。“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似乎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思想,然而只不过是现象而已。诗人此时郁郁不得志。
诗人于是用乐观好强的口吻肯定人生,肯定自我:“天生我材必有用。”这是一个令人击节赞叹的句子。“有用”而“必”,非常自信,简直像是人的价值宣言,而这个人——“我”——是须大写的。于此,从貌似消极的现象中露出了深藏其内的一种怀才不遇而又渴望入世的积极的本质内容来。“千金散尽还复来!”这又是一个高度自信的惊人之句,能驱使金钱而不为金钱所驱使,真足令一切凡夫俗子们咋舌。
与此气派相当,作者描绘了一场盛筵,那是整头整头地“烹羊宰牛”,不喝上“三百杯”决不甘休。唐代宴会上一般不用整羊整牛,诗人这样写,意在显示豪壮的气概。“三百杯”也是竭力夸张饮酒之多,展示筵宴中的痛快气氛。这是李白独有的豪迈风格。
至此,狂放之情趋于高潮,诗的旋律加快。诗人兴致越来越高,他不仅自己开怀畅饮,而且竭力劝勉友人。他那眼花耳热的醉态跃然纸上,恍然使人如闻其高声劝酒:“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几个短句忽然加入,不但使诗歌节奏富于变化,而且写来逼肖席上声口。既是生逢知己,又是酒逢对手,不但“忘形到尔汝”,诗人甚而忘却是在写诗,笔下之诗似乎还原为生活,他还要“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以下八句就是诗中之歌了。
以下“古来圣贤皆寂寞”二句亦属愤语。李白曾称自己有管仲之才,诸葛亮之智却没人相信,所以说古人“寂寞”,同时表现出自己“寂寞”。因此才情愿醉生梦死长醉不醒了。这里,诗人已是用古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了。说到“唯有饮者留其名”,便举出“陈王”曹植作代表,并化用其《名都篇》“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释义:归来大宴于平乐古观。美酒一斗便值十千钱。)之句。古来酒徒历历,而偏举“陈王”,这与李白一向自命不凡分不开,他心目中树为榜样的是谢安之类高级人物,而这类人物中,“陈王”与酒联系较多。这样写便有气派,与前文极度自信的口吻一贯。再者,“陈王”曹植于曹丕、曹叡两朝备受猜忌,有志难展,亦激起诗人的同情。一提“古来圣贤”,二提“陈王”曹植,满纸不平之气。此诗开始似只涉人生感慨,而不染政治色彩,其实全篇饱含一种深广的忧愤和对自我的信念。
刚露一点深衷,又回到说酒了,酒兴更高。以下诗情再入狂放,而且愈来愈狂。“主人何为言少钱”,既照应“千金散尽”句,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后一番豪言壮语:即便千金散尽,也当不惜将出名贵宝物——“五花马”“千金裘”来换取美酒,图个一醉方休。
这结尾之妙,不仅在于“呼儿”“与尔”,口气甚大;而且具有一种作者一时可能觉察不到的将宾作主的任诞情态。须知诗人不过是被友招饮的客人,此刻他却高踞一席,气使颐指,提议典裘当马,几令人不知谁是“主人”。诗情至此狂放至极,令人嗟叹咏歌,直欲“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情犹未已,诗已告终,突然又迸出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与开篇之“悲”关合,而“万古愁”的含义更其深沉。
苏轼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的杰出人物,他的诗文以其豪放洒脱、真挚感人的风格而著称。其中,《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其中“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这句名言,表达了他对谁的深深思念之情。苏轼的《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这首词,作于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正月,当时苏轼任知州在山东密州。
1、卦不敢算尽,只因世道无常。情不敢至深,唯恐大梦一场。2、身后纵有万古名,不如生前一杯酒。3、人心本炎凉,非世态过错。4、苍颜白发人衰境,黄卷青灯人空心。5、山上走兔,林间睡狐,气吞江山如虎。6、清风徐徐徐凤年,年年有鱼鱼幼薇。7、世人不知何所求,那袭青衫放声笑: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8、珍珠十斛,雪泥红炉,素手蛮腰成孤。9、世间情爱,自古辛酸。10、无醇酒美人,不愿来此人间。
岳飞(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阴人,南宋杰出的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
《出塞》是王昌龄早年赴西域时所作,《出塞》是乐府旧题。王昌龄所处的时代,正值盛唐,这一时期,唐在对外战争中屡屡取胜,全民族的自信心极强,边塞诗人的作品中,多能体现一种慷慨激昂的向上精神,和克敌制胜的强烈自信。 同时,频繁的边塞战争,也使人民不堪重负,渴望和平,《出塞》正是反映了人民的这种和平愿望。
李煜自号莲峰居士,他不仅是诗人还是画家,南唐末代的国君。《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是在李煜被毒死之前写的,写完这首诗三年之后被唐太宗毒死,所以可以算得上是李煜的绝命词。这首诗之所以能引起人们感情上的共鸣,是因为这些字里行间象征性的比喻,将心中的忧愁表现得淋漓尽致,这首词刻画了李煜心中的亡国之痛,以及对以往生活的眷恋。
毛遂自荐(拼音máo suì zì jiàn)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毛遂自我推荐。后来用“毛遂自荐”喻指自己推荐自己,典出《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现比喻自告奋勇任某项工作。
陈宫是吕布的首席谋士,在徐州之战时,吕布战败,陈宫不愿投降曹操,被曹操所杀,然而陈宫之前是在曹操麾下效力的,为什么要投奔吕布?就算不愿意跟随曹操,也可以投奔其他人,为什么一定要投奔吕布呢?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1、陈宫对曹操不满陈宫背叛曹操,主要是对曹操不满,曹操为人我们知道,他很狡诈,也很霸道,这一点是陈宫对他最不满的地方。
陈宫和曹操是一对令人纠结的人物。两人可以说是过命的交情,陈宫为了救曹操抛家舍业跟随他一同亡命天涯。而曹操对他信任有加,喜欢梦中杀人、对谁都没有安全感的曹操却在逃跑路上和陈宫“行数里”,共同“投宿”,并且“先睡”,把身家性命都交给了陈宫,可以看出陈宫和曹操关系有多铁。但就是那么一对过命的兄弟却最终反目成仇,成为不死不休的仇家。
李世民最爱的女人应该是长孙皇后。总结来说,李世民比较爱最爱的女人也就四个:徐惠妃、长孙皇后、武则天、大杨妃。如果要在这四个女人当中选择一个的话,那必定是长孙皇后。长孙皇后去世后,李世民就再也没立过皇后,两个人的情谊是同生共死,不离不弃,而且长孙皇后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人,值得被李世民深爱。长孙皇后(600年-636年),小名观音婢。生于开皇二十年,卒于贞观十年,只有36岁。
在中国历史上,唐朝的李世民是一位著名的皇帝之一,他统治了中国长达23年之久。在他的后宫中,有三位女子备受人们关注,她们分别是武则天、杨贵妃和长孙皇后。那么,李世民最爱的三位女人究竟是谁呢?让我们来一探究竟。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李世民和这三位女人的背景。武则天是唐朝的一位女皇,她曾经担任过唐太宗和唐高宗的皇后,后来又成为了唐朝的女皇帝。杨贵妃则是李世民的宠妃之一,被誉为“四美之一”。
从政权交替而言,南唐和唐朝根本没有任何关系。南唐不是李世民的后裔,南唐是五代十国时期,李昪在江南建立起的一支政权,许多人知道这个国家都是通过南唐后主李煜的故事。因为名字当中都有一个唐,所以许多人喜欢拿南唐和唐朝作比较。而南唐君主都自称是李唐的后代。南唐是五代十国之一,937年建国,975年灭国,一共存在了39年。南唐曾经也非常强盛,是十国当中唯一能够威胁中原五代的强盛王朝。
在中国历史上,国号“唐”的朝代不止一个,一共有三个。虽然这三个朝代国号都是唐,但是为了后世能够区分清楚,史称“唐朝”、“后唐”、“南唐”,这三个国号都是唐的朝代有何关系?或者根本毫无关系?公元618年,唐高祖逼迫傀儡皇帝隋恭帝杨侑退位,唐高祖正式登基称帝建立唐朝。唐高祖在位初年,华夏大地仍然群雄割据,唐太宗带领手下文臣武将扫荡群雄,成功统一华夏大地。
978年8月13日,一代才子帝王李煜死于北宋京师。李煜精书法、工绘画、通音律,诗文均有一定造诣,尤以词的成就最高。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写到: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今天,让我们阅读这篇文摘,走进南唐后主李煜的一生。李煜,南唐元宗李璟第六子,是南唐的亡国之君。他即位时,南唐国势已衰,宋朝正在虎视石头城。
李白和杜甫在梁宋游历期间,见到了那时住在宋城的高适,他们早已听说高适的诗名。杜甫尤其欣赏高适的《封丘作》一诗:“我本渔椎孟诸野,一生自是悠悠者。乍可狂歌草泽中,那堪作吏风尘下。只言小邑无为,公门百事皆有期。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杜甫念完之后说:“从这首诗中可以想见高兄的为人处世。听人说他最近也辞官家,依旧过着躬耕陇亩,寄迹渔樵的日子。
孟浩然(689年—740年),盛唐时著名的山水田园派诗人,他虽处于大唐王朝最辉煌的时刻,却一生屡试不第,未能入仕,最终只得隐居于山水田园之间,终日与友人饮酒赋诗,自得其乐,最终也因招待来访的好友王昌龄,因酒引发背疮恶化而于当晚去世。李白和孟浩然都是唐代著名的文学家,他们的诗歌作品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李白曾经写过一首诗赠孟浩然:《赠孟浩然》李白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