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转让合同 推荐度: 版权转让合同 推荐度: 版权转让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版权转让合同(集合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版权转让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版权转让合同1 稿件题目: 甲方:稿件全体作者 乙方:《》编辑部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保证本稿件的内容未曾正式发表过,无一稿两投。 2。保证文中无政治错误,无政治、军事和科学技术泄密情况,并已经过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保密审查(盖章证明)。 3。保证全体作者的署名及排序没有异议。多单位合作的稿件,保证单位排序没有异议,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在论文修改过程中,如有增减作者或变更署名单位,需全体作者同意或第一署名单位出具证明。 4。由论文的通讯作者(未标注通讯作者的由第一作者)负责论文的修改、答疑、校对、支付审稿及其他出版费用、处理单行本及稿酬等与稿件有关的所有事宜。 5。文责自负。如出现与1~4项不符的情况,由作者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编辑部的损失。 6。稿件接受发表后,作者将稿件的各种出版权(包括纸型出版权、复制、发行、翻译权以及光盘、网络等电子媒介的出版权等)转让给《生物多样性》编辑部。 7。通讯作者审读全文,包括:全文学术观点和文字表达无误;数据及图表正确无误;名词术语规范;统计学处理正确;法定计量单位正确;参考文献与原文逐一核对无误。 8。支付版面费。 9。稿件发表后,作者有权将文章pdf格式的全文链接到个人或本单位网页上,或发送给相关人员。编辑部提供免费下载服务。网址: 10。请全体作者认真阅读本协议书后签字,并请注明作者序号(如:1。2。)。 乙方(《》编辑部)的义务及责任: 1。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对文章的改动需征得作者同意。 2。文章正式发表前给作者寄送或传真校样。 3。文章发表后赠送当期刊物1本,单行本份。如需加印,作者需支付印刷费人民币元份。 4。文章发表后个月内将稿酬及版权转让费(合计元印刷页)一次付清。 上述约定在稿件正式受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版权转让合同2 甲方(作者): 乙方:《杂志》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论文(以下简称“该论文”) (1)唯一的作者;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5年的月日。适用地域: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数额为人民币元。 7、该论文在乙方编编辑出版的《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额另行通知)并赠送样刊。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9、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乙方:《杂志》编辑部 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版权转让合同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拥有著作权之(剧本)转让予乙方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剧本 第一条转让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 3、剧本完成时间: 4、剧本是否发表: 5、首次发表国: 6、著作权登记证书号码: 第二条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1、剧本作者: 2、作者国籍: 3、著作权所有人为: 作者: 职务作品(剧本)所有人: 受让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注:附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登记) 第三条甲方转让地位 甲方转让地位为: 1、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2、委托转让人;(注:附委托书) 3、再转让人。(注:附转让书) 第二章转让权利 第四条转让权利种类 甲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将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转让予乙方。 1、全权转让: 除署名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利。 2、非全权转让: 甲方转让乙方以下权利: 〔以下范围可以选择,可以分别选择许可、或不许可〕: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以图书、报刊形式(不含电子出版物形式)各种出版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第五条转让方式: 甲方转让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为: 1、永久转让 2、非永久转让(附期限或条件)年后收回。 第三章转让对价 第六条本合同采取第种方式支付剧本转让费 1、一次性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2、分两次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3、基本著作权转让费项目分成。 第七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1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为:人民币元。 2、支付时间为: 第八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2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2、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金额为:占总额; 3、甲方修改完成后,乙方支付剩余著作权费用为:占总额; 第九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3种方式支付 1、基本著作权转让费用为:支付时间: 2、项目分成方式为。 第十条纳税 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得剧本转让费为税后款。乙方应为甲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四章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署名权 1、署名方式: (注:编剧名字,排列次序) 2、署名位置: 3、在乙方相关影视作品的海报、音像作品、音像作品封套、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中,不得侵害甲方署名权;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增加编剧署名和更改署名次序。 第十二条荣誉权 1、如果该影视剧获奖,甲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旅差费由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分配给甲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乙方应邀请甲方参加。 第五章保证与承诺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拥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本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使用甲方授予之权利而导致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赔偿; 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甲方未将该权利转让予任何第三方。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乙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三年内使转让产品上市(注:或电视台播放、出版等。) 4。乙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甲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第六章剧本交付 第十五条剧本交付时间为:(注:建议在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剧本著作权转让费后) 第十六条交付剧本规格:(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地址)。 第十七条交付确认 甲方剧本发到乙方指定邮箱后,乙方应于一周内提交确认函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七章保密 第十八条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书面通知自发出后3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十章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所有通知应以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于本合同所载地址,若地址有所变更应通知对方,否则视同于送达。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特别约定 1、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1款约定,甲方有权选择剧本转让的地域范围; 2、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2款约定,甲方有权对所转让之剧本进行回购或依双方约定的相关条件将剧本收回。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1、剧本作者: 2、作者国籍: 3、著作权所有人为: 作者: 职务作品(剧本)所有人: 受让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注:附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登记) 第三条甲方转让地位 甲方转让地位为: 1、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2、委托转让人;(注:附委托书) 3、再转让人。(注:附转让书) 第二章转让权利 第四条转让权利种类 甲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将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转让予乙方。 1、全权转让: 除署名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利。 2、非全权转让: 甲方转让乙方以下权利: 〔以下范围可以选择,可以分别选择许可、或不许可〕: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以图书、报刊形式(不含电子出版物形式)各种出版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第五条转让方式: 甲方转让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为: 1、永久转让 2、非永久转让(附期限或条件)年后收回。 第三章转让对价 第六条本合同采取第种方式支付剧本转让费 1、一次性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2、分两次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3、基本著作权转让费项目分成。 第七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1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为:人民币元。 2、支付时间为: 第八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2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2、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金额为:占总额; 3、甲方修改完成后,乙方支付剩余著作权费用为:占总额 第九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3种方式支付 1、基本著作权转让费用为:,支付时间:, 2、项目分成方式为。 第十条纳税 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得剧本转让费为税后款。乙方应为甲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四章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署名权 1、署名方式: (注:编剧名字,排列次序) 2、署名位置: 3、在乙方相关影视作品的海报、音像作品、音像作品封套、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中,不得侵害甲方署名权;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增加编剧署名和更改署名次序。 第十二条荣誉权 1、如果该影视剧获奖,甲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旅差费由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分配给甲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乙方应邀请甲方参加。 第五章保证与承诺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拥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本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使用甲方授予之权利而导致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赔偿; 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甲方未将该权利转让予任何第三方。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乙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三年内使转让产品上市(注:或电视台播放、出版等。) 4。乙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甲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第六章剧本交付 第十五条剧本交付时间为:(注:建议在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剧本著作权转让费后) 第十六条交付剧本规格:(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地址)。 第十七条交付确认 甲方剧本发到乙方指定邮箱后,乙方应于一周内提交确认函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七章保密 第十八条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书面通知自发出后3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十章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所有通知应以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于本合同所载地址,若地址有所变更应通知对方,否则视同于送达。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特别约定 1、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1款约定,甲方有权选择剧本转让的地域范围; 2、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2款约定,甲方有权对所转让之剧本进行回购或依双方约定的相关条件将剧本收回。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版权转让合同4 委托代理人: 制片人: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元; 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六、转让的权利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为拍摄电影片而改编该作品; 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以电影形式公演该作品; 以电影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以电影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以成册小说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的改编本; 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该作品系作者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诬告他人的内容; 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片; 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电影版权转让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产品名称:标题:《》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系列商用光盘之一,已由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售付万元于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第二次付万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3第三次付万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方逾期日交付本产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上述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北京金万东科技发展公司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电影版权转让合同范本3 协议编号: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是本协议所涉及作品词作权的拥有者,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永久转让其个人创作并享有完全著作权的作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作品信息 1、名称:《》(以下统称“转让作品”,词、曲内容详见附件1); 2、曲作者:身份证号: 词作者: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2) 二、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1、转让作品的转让费用采取性买断加后期无限彩铃业务分成的方式: (1)性买断费用:人民币元整(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彩铃业务分成:无线彩铃中所得收益,乙方按的比例支付给甲方。结算周期为歌曲上线日期后日为准;乙方应在结算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应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三、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其享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完全著作权。 2、甲方向乙方转让该转让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全部著作财产权,直至转让作品保护期限届满。 上述转让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转让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3、乙方在使用转让作品时,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署名权(甲方网名只限在网络上发表作品时使用,甲方真实姓名则在除网络发表以外的制作唱片等方面使用)。 如因编曲或传播等需要,乙方可以对转让作品的内容作适当修改和完善,并事前征求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应保证转让作品的完整性,不得单方歪曲和篡改转让作品。 4、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针对该转让作品所签署的相关许可协议及授权文件,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概括承受;必要时,甲方应协助和配合乙方履行上述许可协议及授权文件所涉及的有关义务。 四、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或个人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甲乙双方所提供相关资料仅供实现本协议目的使用,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或者协议履行完毕后,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应保证享有转让作品的完全著作权且有权转让,同时转让作品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违约或侵权的情形,并且不得在转让后将该转让作品重复转让给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许可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包括性买断费和已支付的无线彩铃业务分成费用)的30,并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金,垫付的赔偿金,以及诉讼过程中合理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误工费、诉讼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3、乙方使用转让作品时应确保该转让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人身权不受侵犯。 4、乙方没有依照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迟延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包括性买断费和应支付的无线彩铃业务分成费用)1的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及不可控制因素 1、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控制因素影响本协议正常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上述不可抗力或不可控制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罢工(乙方员工的罢工不在此限)、政府禁止令、网站系统错误、骇客侵入、系统病毒等。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3、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附件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电影版权转让合同范本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3、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区订立条款如下: 一、转让剧本 1、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剧本。 2、作品长度:分集部、约字。 3、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4、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于年月创作。 5、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6、剧本来源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的原著作《》改编剧本。 7、本剧剧本的公开性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二、版权转让 1、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个日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3)对交付本剧剧本版权的承诺书一式三份。 2、甲方交付的本剧剧本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本剧剧本系由约定作者单独完成本剧剧本创作,并保证所改编和创作的剧本的版权完整且在转让时全部归乙方单独享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不会就此产生任何法律纠纷。 (2)本剧剧本在交付乙方之前,自己或他人未进行公开发表、出版、拍摄影视剧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3)本剧剧本的版权在甲方交付乙方并经乙方确认时转移。乙方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在对本剧投资、拍摄时,有权对剧情进行修改、改编、调整或重新加工、再度创作。 (4)乙方在受让本剧剧本版权后,如决定对本剧剧本进行版权登记或处置时,甲方应予配合。 三、转让价款 1、价款总额:元(人民币)。 (1)本剧剧本版权转让与受让的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条件下的所有对价,除此以外,乙方再无其他任何支付义务或负担其他款项、成本。 (2)甲乙双方确认,最终制作影视剧的集数增加或减少和制作形式的变化,转让价款不发生变动。 2、支付进度: (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2)乙方在其确认本剧剧本交付后个工作曰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3、款项支付: (1)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乙方将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已交付甲方。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2)甲方收到各期款项时,须向乙方开具同等金额合法有效发票收据。 四、其他事项 1、特别约定: (1)双方确认,本剧剧本转让属于整体性买断,乙方取得本剧剧本版权后,可自行进行经营、处置,并可根据需要进调整、修改、改编和演化为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作品,并且在此类情形下,乙方无须再取得甲方授权和同意。 (2)对本剧剧本及影视剧后续开发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完全归乙方所有,具体由乙方与其他投资方约定。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对所形成的作品当中,将甲方作为编剧予以署名,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或增加转让价款。 (3)甲方保证:其剧本中不存在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智力成果的情形。同时,其剧中内容应为超出真实生活的艺术创作,不损害他人姓名或名称、名誉或声誉,不引起他人对本剧剧本或乙方提出侵权主张。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名誉损失。 2、甲方可以本剧剧本申报参加国内外相关文学艺术评奖活动,所获全部奖项均归乙方,但其中所获“作者”类别荣誉奖项可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如乙方决定不参加评奖活动,可由甲方申报参加“作者”类别的评奖活动,但参加评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参加评奖所获荣誉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所获物质奖励则在扣除双方或单方承担的申报费用后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 3、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约内容,将视为违约;任何一方每项违约或及每次违约时,违约方均应一次性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另有特别约定的,则以特别约定执行)。 (2)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义务或保证义务,导致甲方不能按约向乙方交付本剧本或乙方对本剧本的著作权存在瑕疵,或者因甲方的原因、行为导致乙方遭受第三人权利主张或有关主管机关处罚,甲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须赔偿乙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前述情形,乙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日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迟延超过日以上时,每日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元;超过日以上时,另一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因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终止,如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方未能按约交付本剧剧本或交付剧本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另行给予宽限期内仍未交付或仍不符合约定时; 如约定本剧剧本转让前未予公开,但实际上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已发生了以发表、出版等方式被公开或者发生被其他方已经或准备用于拍摄影视剧; 剧本未交付乙方前后,甲方与他人就本剧剧本发生纠纷,或者其他人向乙方或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版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就本剧剧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裁决。 五、争议解决 1、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号码:;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2)乙方指定联系人:; 电话号码:;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六、合同生效与文本 1、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电影版权转让合同范本5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甲方的论文文题“”(稿件编号:)经专家审理和修改后,拟安排在《》发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签署版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方能刊出。 第二条 自签署之日起,甲方将上述论文的版权(包括各种介质、媒体的版权)转让给乙方,并同意该作品被国内外相关文摘与检索系统收录。本文在《》发表后,由乙方一次性酌情给付稿酬,以后不再支付其他报酬。 第三条 本作品发表后,作者享有除版权以外的其他所有权。甲方可在本单位或本人著作集中汇编出版以及用于宣讲和交流,但应注明发表于《》年月和卷期。如有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复制、翻译出版等商业活动,须征得《》编辑部书面同意,编辑部支持这种汇编活动。 第四条 本作品及相关科研项目获得奖励或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时,作者应主动向《》编辑部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 第五条 作者承诺:本文是独立取得的原创性成果,享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抄袭问题,未曾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两投;本文内容无泄密之处,署名及排序无误且无争议。本文一旦出现上述问题,责任由作者承担。若有作者的增减或变更,需通讯作者出具亲笔签名的许可信。 第六条 作者同意本文在“”(栏目名称)栏目中发表。 第七条 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支付稿酬、审稿费等劳务开支时,必须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并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请务必提供稿酬收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否则无法发放!若文章发表后的3月内,收不到稿费汇款,请与我们主动联系,逾期不补! 第八条 甲方全部作者签名后复印留存一份,原件寄回编辑部,效力相同。 甲方全部作者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章:(盖章) 年月日 电影版权转让合同范本6 甲方(作者):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论文题目:(以下简称“该论文”)。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该论文没有一稿多投。若乙方发现甲方将该论文一稿多投,乙方有权追补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6。本合同中第5条的转让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7。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稿件后3个月之内将处理意见通知甲方。若甲方三个月未收到乙方的录用通知或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8。校外作者向本刊投稿时,每篇论文需交审稿费元。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首次发表前,乙方向甲方按乙方收费标准收取一次性版面费(校内稿件免收版面费,校外版面费从稿费中扣除)。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9。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和(或)抽印本。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10。甲方授权乙方在出版该论文的期刊版权页上作如下声明:“未经编辑部许可,任何人、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转载、摘编本刊所刊载的作品。”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签字):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版权转让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作品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确认是创意(以下简称“作品”具体样式见附见)唯一的合法版权所有人。 2。乙方保证“作品”为其合法拥有并且不涉及侵权问题。若发生侵权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作品”的以下权利转让给甲方: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作品相关全部权益。 4。乙方将所有设计正式稿以电子文档形式给甲方,甲方在接收到电子板设计稿的一次性支付乙方设计费。转让金额共计:。 5。该“作品”版权归“”所有。 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不可抗力: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7。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8。双方除了履行保密义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保密义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协议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盖章) 版权转让合同6 甲方: 乙方:xxx广告有限公司 双方就征集的LOGO标志设计的著作权及使用权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采用乙方所设计的LOGO(图)。 二、乙方保证对其因本次甲方委托而创作的作品为原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保证其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本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 三、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标志,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一切责任。 四、乙方同意将该设计的著作权转让给甲方,包括其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网络传播权、摄制权和改编权等。 五、乙方应提供该设计作品的电子版本,电子版本应该包括JPG、ai等版本。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XX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版权转让合同7 稿件题目: 甲方:稿件全体作者 乙方:《》编辑部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保证本稿件的内容未曾正式发表过,无一稿两投。 2。保证文中无政治错误,无政治、军事和科学技术泄密情况,并已经过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保密审查。 3。保证全体作者的署名及排序没有异议。多单位合作的稿件,保证单位排序没有异议,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在论文修改过程中,如有增减作者或变更署名单位,需全体作者同意或第一署名单位出具证明。 4。由论文的通讯作者负责论文的修改、答疑、校对、支付审稿及其他出版费用、处理单行本及稿酬等与稿件有关的所有事宜。 5。文责自负。如出现与1~4项不符的情况,由作者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编辑部的损失。 6。稿件接受发表后,作者将稿件的各种出版权转让给编辑部。 7。通讯作者审读全文,包括:全文学术观点和文字表达无误;数据及图表正确无误;名词术语规范;统计学处理正确;法定计量单位正确;参考文献与原文逐一核对无误。 8。支付版面费。 9。稿件发表后,作者有权将文章格式的全文链接到个人或本单位网页上,或发送给相关人员。编辑部提供免费下载服务。网址: 10。请全体作者认真阅读本协议书后签字,并请注明作者序号。 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1。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对文章的改动需征得作者同意。 2。文章正式发表前给作者寄送或传真校样。 3。文章发表后赠送当期刊物1本,单行本份。如需加印,作者需支付印刷费人民币元份。 4。文章发表后个月内将稿酬及版权转让费一次付清。 上述约定在稿件正式受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版权转让合同8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例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拜托,就公司标记设计、公司产品商标设计或产品包装等事项,两方经磋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拜托之事项: 甲方拜托乙方设计祛斑霜包装。 备注: 二、拜托设计花费: 公司标记设计单价为人民币元,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拜托设计总花费的5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达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由代理人署名或盖印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可样有效),乙方以此为定稿,确认后甲方应立即付清设计花费的所有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 1、乙方需在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的草稿; 2、设计达成的时间为个工作日(由甲方原由耽搁的时间,结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商定: 1、乙方对设计达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以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益;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以前私自使用或许改正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致使的侵权,乙方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查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纳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五、两方的权益义务: 甲方权益: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讲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切合甲方公司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改正建议;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花费后有官僚求签署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益; 甲方义务: 1、甲方依照合同商定支付有关花费; 2、甲方有义务供给有关公司资料或其余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益: 1、乙方有官僚求甲方供给有关公司资料供乙方设计参照; 2、乙方有官僚求甲方依照合同商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以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依照合同商定准时交托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草稿达成后停止合同的,应该支付全额的设计花费; 2、乙方如无正当原由提早停止合同,所收取的花费应该所有退回给甲方。 七、不行抗力要素: 甲乙任何一方因为不行抗力,不可以执行合同时,由两方磋商解决。的确没法调理,则依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奏效: 1、本合同需由甲乙两方署名或盖印后,以两方最后署名日期为奏效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持对方署名(盖印)合同一份,均拥有相同法律效劳。 乙方:甲方: 乙方代表署名:甲方代表署名: 地点:地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版权转让合同9 甲方(附单位:联系电话:)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所投论文的《》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适用地域为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论文稿件后30天内将通知甲方稿件处理情况。若经审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标准或不能及时刊登,甲方选择(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过30天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7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乙方将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正刊版面费标准: 100元千字;增刊版面费标准:80元千字。 稿件字数不足500字的。以500字计,超过500不足1000字的以1000字计。字数以WORD软件计空格统计的字数为准。 8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两本。作者如需要多领,则应按定价支付乙方价款。 正刊稿酬标准:30元千字(含光盘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标准:10元千字。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版权转让合同10 (题目:作者:) 的版权转让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作者保证上述论文是原著,以前从未出版过,也没有侵犯他人已有的版权。 2、如果仅由一位作者代表全部作者签字,签字的作者保证他(她)有权代表其他作者转让该版权。 3、作者允许编辑部使用上述论文的专有出版权、发行权。专有出版权、发行权指独家拥有以印刷品或光盘、数据库、电子书刊以及上网等形式出版、发行上述论文(以全文或文摘的形式)的权利。不过作者在必要时仍享有在非纸化文本上不以盈利为目的地为宣传科普知识或交流学术思想而转载本论文的自由。但是作者保证在转载时注明已从《xxxx》编辑部获得本文的转载权。 4、根据《著作权法》第14条的规定,编辑部享有《xxxx》年度论文集和期刊整体的著作权,作者享有上述论文的著作权。 5、上述论文以电子书刊形式在《xxxx》年度论文集上出版或以其他方式出版后,编辑部不收取作者任何费用,也不支付作者稿酬。 6、中国作者如方便可以通过公证机关对所签署的本合同进行公证。但是根据国际学术刊物的惯例,《xxxx》对此一般不作严格要求。作者按中国电子签名法实行电子签名后,即能使本合同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均按照中国《著作权法》规定处理。 8、该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名 日期 版权转让合同11 甲方(作者): 乙方:(杂志)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论文(以下简称“该论文”)(1)唯一的作者;()(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年的月日。 适用地域: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数额为人民币元。 7该论文在乙方编编辑出版的(杂志)(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额另行通知)并赠送样刊。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9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 年月日 乙方:(杂志)编辑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版权转让合同12 甲方: 乙方:《》编辑部 第一条甲方的论文文题“”(稿件编号:)经专家审理和修改后,拟安排在《》发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签署版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方能刊出。 第二条本作品发表后,作者享有除版权以外的。其他所有权。甲方可在本单位或本人著作集中汇编出版以及用于宣讲和交流,但应注明发表于《》年月和卷期。如有国内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复制、翻译出版等商业活动,须征得《》编辑部书面同意,编辑部支持这种汇编活动。 第三条本作品及相关科研项目获得奖励或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时,作者应主动向《》编辑部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 第四条作者同意本文在“”(栏目名称)栏目中发表。 第五条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支付稿酬、审稿费等劳务开支时,必须提供收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并代扣个人所得税。因此请务必提供稿酬收款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否则无法发放!若文章发表后的3月内,收不到稿费汇款,请与我们主动联系,逾期不补! 第六条甲方全部作者签名后复印留存一份,原件寄回编辑部,效力相同。 甲方全部作者签名: 乙方签章:《》(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版权转让合同13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受让方): 法人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方是本协议所涉及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独家永久转让其个人创作并享有完全著作权的音乐作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作品信息 1、名称:《》(以下统称“转让作品”,词、曲内容详见附件1); 2、曲作者: 身份证号: 词作者: 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2) 第二条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1、转让作品的转让费用采取一次性买断加后期无限彩铃业务分成的方式: (1)一次性买断费用:人民币元整(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彩铃业务分成:无线彩铃中所得收益,乙方按的比例支付给甲方。结算周期为歌曲上线日期后日为准;乙方应在结算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应将上述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三条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其享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完全著作权。 2、甲方向乙方转让该转让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全部著作财产权,直至转让作品保护期限届满。 上述转让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转让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 3、乙方在使用转让作品时,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署名权(甲方网名只限在网络上发表作品时使用,甲方真实姓名则在除网络发表以外的制作唱片等方面使用)。 如因编曲或传播等需要,乙方可以对转让作品的内容作适当修改和完善,并事前征求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应保证转让作品的完整性,不得单方歪曲和篡改转让作品。 4、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针对该转让作品所签署的相关许可协议及授权文件,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概括承受;必要时,甲方应协助和配合乙方履行上述许可协议及授权文件所涉及的有关义务。 第四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或个人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甲乙双方所提供相关资料仅供实现本协议目的使用,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或者协议履行完毕后,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应保证享有转让作品的完全著作权且有权转让,同时转让作品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违约或侵权的情形,并且不得在转让后将该转让作品重复转让给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许可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包括一次性买断费和已支付的无线彩铃业务分成费用)的30,并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金,垫付的赔偿金,以及诉讼过程中合理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误工费、诉讼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3、乙方使用转让作品时应确保该转让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人身权不受侵犯。 4、乙方没有依照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迟延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包括一次性买断费和应支付的无线彩铃业务分成费用)1的违约金。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不可控制因素 1、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控制因素影响本协议正常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上述不可抗力或不可控制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罢工(乙方员工的罢工不在此限)、政府禁止令、网站系统错误、骇客侵入、系统病毒等。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3、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附件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委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版权转让合同14 作者: 委托代理人: 制片人: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六、转让的权利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电视)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1、该作品系作者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字): 住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签字): 住址(或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制片单位: 代表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版权转让合同15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址: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于年月日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标的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以每种作品人民币元的价格一次性买断下列作品在地区的出版发行专有权利。具体作品名称如下: 1、 2、 3、 甲方同意乙方将下述作品图书及CD版之专有出版权授予文化事业有限公司(丙方)。 第二条协议有效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价款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乙方共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元)。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在自本协议签订起日内,履行相关授权手续。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不得将上述作品的著作权转让其他任何一方出版、发行、使用(第六条规定除外)。 第六条丙方的义务 丙方不得再行授权他人使用上述作品。如丙方在年内未出版上述作品或年内停止出版上述作品,乙方有权将上述作品授予地区另一方出版发行。 第七条违约 本协议生效后,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若违反本协议约定,除按照本协议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四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因本协议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4、本协议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5、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 甲方地址: 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地址: 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6、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七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