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合同 推荐度: 弱电系统年维保合同 推荐度: 维保服务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维保合同范文汇总8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维保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维保合同篇1 甲方: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服务内容、期限和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1。2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服务期限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2条服务费用及支付 2。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2。2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明细见附件2。 2。3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般采用定期支付方式。由甲方在确认乙方按合同要求正常履行服务后,定期按比例支付。 第3条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和项目服务。 3。1。2如乙方产品和项目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相应改动和调整。 3。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项目进展报告并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与项目服务内容有关的相关信息。 3。2甲方的义务 3。2。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2。2甲方需支持和配合提供系统开发实施所需的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系统开发实施所必须的计算机设备及其他办公室设备,并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之目的而使用上述设备。 指定一名专业人员作为代表与乙方配合,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负责协调与项目有关的第三方责任(其他硬件及软件方面)。 3。2。3甲方应对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或由于甲方未履行其义务所造成的项目进度延误承担责任。 第4条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的权利 4。1。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 4。1。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完成合同所必需的工作上的配合和保证。 4。1。3乙方有权得到甲方对于系统漏洞等与本合同项目有关全部信息的及时书面的通报。 4。2乙方的义务 4。2。1乙方将按本合同的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发实施服务,并根据可能的需要,提供开发实施方案。 4。2。2乙方应必须按项目系统开发实施日程表完成系统开发实施工作,但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除外。 4。2。3乙方需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得以实现; 本项目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休息期间可采用电话方式或远程方式。 提供7x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在出现无法远程解决的严重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将在 小时内派驻工程师到达现场。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应指派一名代表为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及协调本合同义务的实施,项目经理的联系方式:;并保证投入x名技术人员提供维护服务。 第5条维护确认 5。1维护确认工作自xx维护之后每日进行一次。维护确认前,乙方应当根据相关的检验规格和标准,对维护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验。乙方应当在每次维护确认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请甲方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维护确认。重大维护内容发生后,乙方可以及时以书面方式提请甲方进行维护确认。提请对应用软件维护项目进行维护确认的,乙方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软件维护文档,所提交的文档应当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5。2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维护确认。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进行维护确认,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维护确认的内容包括系统故障现象、原因、故障排除过程、更换配件情况、恢复状况等。 第6条违约责任 6。1若乙方未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种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根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从维护费用中扣除相应款项。 6。2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合同下的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扣减转让部分的服务费用,扣减费用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应补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理、更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4因乙方维护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5合同生效后,甲方未能在规定日期或合同双方所同意的延期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的,则每超期x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x的违约金。 6。6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后并不减免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7条保密责任 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7。1双方保证并承认,双方均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非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正式同意,不得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信息的接收方(以下简称“接收方”)应妥善保管,至少以保管自己的保密信息的注意程度来保管信息披露方(以下简称“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应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对于与电脑有关的。保密信息的使用权也应该严格控制。保密信息只允许披露给该方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为了本合同的履行之目的而有知道必要的雇员。接收方应该与保密信息的每一个披露对象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 7。2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任何信息: 7。2。1非因接收方过失而在现在或后来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 7。2。2第三方在不受限制和未违反任何保密关系的情况下透露或提供给接收方的信息; 7。2。3接收方在未接触披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自研究获得的资料; 7。2。4透露时接收方已知的信息; 7。2。5按适用法律或法院命令透露的信息,但须就该法律或命令向透露方发出合理通知并向透露方提供机会,依法阻止或限制透露上述信息。 第8条知识产权 8。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产品中所含计算机软件达到下列标准: 8。1。1乙方承诺其已是软件的权利人或其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或授权,使其拥有签订本合同的条件和权利。 8。1。2乙方承诺本合同软件由原厂商供应并完全符合厂商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标准,乙方并保证本合同软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运行良好。 8。1。3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系经严格测试、成熟稳定、无病毒及重大缺陷的软件产品,皆为可执行的软件产品,未在其中设置任何妨碍软件正常运行的限制措施。 8。1。4乙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无任何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且不存在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权利的情形。如因甲方购买、使用本合同约定的软件而被他人主张权利或引起纠纷的,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2甲方享有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服务对象的知识产权。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服务所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为甲方服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使用上述知识产权,但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9条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9。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9。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10条争议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如争议未能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则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11条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11。2在本合同终止的情形下,双方除应对相关费用违约金进行清算外,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或信息系统的新的运行维护方提供必要的交接和协助。 11。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签字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 维保合同篇2 总: 我店接手自动扶梯22部,客梯4部,货梯2部共计28部。目前准备投入使用36部,其中客梯2部,货梯2部、自动扶梯32部。需要维保的电梯共计10部,其中客梯2部、货梯2部、自动扶梯6部。其余自动扶梯26部因建筑公司施工移位和新加自动扶梯,由该公司负责后期维保一年。 物业保卫部经与公司、公司沟通,分别报价如下: 经综合对比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价格较为合理。此外,公司维修人员在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3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紧急情况时60分钟内到达现场,公司维修人员在电梯发生紧急情况时6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紧急情况时90分钟内到达现场。建议与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物业保卫部 年月日 维保合同篇3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算报告,办理竣工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保险 第16条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 第17条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身份证号: 承包方:身份证号: 第19条其它约定 维保合同篇4 合同书 【维保专用】 甲方: 乙方: 兹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南通中南世纪城智能产品(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委托乙方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愿达成如下合约: 一、服务范围:停车场管理系统(详见附表清单)。 二、此维保合同为一年,维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五仟圆整)。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三个月付费(3750。00),每三个月的首月10日之前付清上一个季度的服务费,依次每季度付费一次。 四、维修保养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的电话报修、咨询服务。 2、乙方每个月上门巡访2次,每一季度为甲方安排一次定期设备检修,检查故障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和实施程序,在听取甲方使用意见后,提出改进方案并及时完成工作程序,还将不定时或应甲方要求上门服务(但每月不超过1次),提供有关使用管理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3、乙方免费提供应急召修服务,服务热线:051381066249。当系统发生故障时,接到甲方专人或专用电话通知,乙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在3小时内赶现场进行处理(限于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18:00时间段);法定节假日即其它时间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维修人员将在12小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推拖,如有要事不能及时赶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若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罚款每次100元,但每月累计不超过200元罚款。 4、合同期内甲方设备(合同签定时双方确认的部件)属于自然损坏的,乙方予以一天内修复,并提供维修服务,免费维修,所需要更换的配件其费用则按照配件的价格另算。若一天内不能修复,乙方则可在甲方使用其他设备中调配相同规格型号配件应急使用,直至损坏设备修复为止。 5、乙方对甲方使用的管理电脑、摄像机、支架、摄像机镜头等硬件故障不做维修。 6、甲方在向乙方购买非自然损坏件时享受配件优惠价格。 7、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甲方提供全面维修服务。但乙方不对第三方维修造成的设备损坏负责。 8、乙方在合同时间范围内,有义务对甲方的管理者和操作员提供系统操作培训。五、合同履行条件1、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一周内派员对甲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硬件完好、齐全、系统功能正常。查出问题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若甲方在一周内未收到乙方通知,则视为系统正常。 2、甲方应及时按规定的时间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按规定使用和妥善管理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和报修。一般情况下,乙方只对甲方指定报修电话紧急召修电话提供紧急处理服务。服务时,甲方应 提供乙方设备维护保养所需的条件且给予必要的配合。 4、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自行更换设备配件,改动设备位置,更改技术数据,不得违章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六、因甲方任何人为的错误操作、他人车撞,雷击、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所导致设备损坏将不受此合同保障,维修配件费将由甲方另行支付(享受乙方优惠价格)。 七、续签合同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由双方达成一致,合同价格将根据情况由双方协调整。 八、因损坏而被置换的配件或设备,属于甲方另行付款的,处理权属甲方所有;如属免费更换的,其处理权无偿归属乙方,便于乙方研究改进。 九、双方约定其它事宜 十、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有权决定终止合同。乙方如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也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违约责任方应按停车场设备维保费总价的20赔偿对方损失,如另有协议除外。 十一、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调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共三页,如有附件,效力等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年,即年月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智能停车场系统设备清单 四个票箱(含两台出卡器,四个地感处理器),四个道闸(含地感处理器); 维保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桥式起重机实施保养服务: 1、有限公司车间内型号为:桥式起重机台; 三、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1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维修保养,不包括设备配件。如需更换配件需另行计费。 1。2每月一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贰小时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叁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工时间并在显眼处设置标贴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起重机零部件及材料费。 2。5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六、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起重机编号:起重机型号:型数量:台载重吨,日工作量:hd,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元,年合计(人民币)元,年度起重机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受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余下款项在每月15日之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年度服务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确认,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确认,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损失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贰俩份,双方各执壹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维保合同篇6 委托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保证弱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弱电系统维护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各项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维护保养概况 1、工程名称:弱电维护工程。 2、工程地点:。 3、维保项目: 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楼宇对讲系统 大屏拼接墙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车库道闸系统电梯三方通话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未涉及内容在中补充。) 4、服务内容: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5、合同期限:壹年 第二条具体维保内容 乙方应根据维保项目出具详细《维保计划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计划书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按计划书内容开展维保工作。 第三条维护保养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签意向,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第四条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乙方在维护保养费用总价为(元)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乙方承担: 电阻、电容、二极管、三极管、松香、电工胶布、白胶布、扎线排、器材专用清洁剂等。 3、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 第五条付款及结算办法 维护保养费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元(元)。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将维护保养费用以每次一个季度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应10日内支付款项至乙方提供的公司账号。甲方每次付款暂扣20的维护款,用于对于乙方的约束。乙方应于每季度维保工作结束后,将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月检、季检记录单一并交至甲方作为余款的付款凭证,甲方如无异议,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2、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3、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或不按照甲方规定完成维保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 1、定期检查维护各类弱电系统,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系统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系统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次。 3、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交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5、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包括设备零配件已被市场淘汰等因 素),乙方须提供整改方案,并保证在个工作日内交由甲方确认并协商解决。 6、乙方对维修过的设备负责半年的免费保修,对更换的新设备负责壹年的免费保修,自更换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工伤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如因乙方维保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第九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管理处电话: 现场工作人员: 签订日期:年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公司电话:公司传真:报修电话:抢修负责人:日 维保合同篇7 兹有甲方的空调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由乙方承担其定期的保养、维护及修理(以下简称维修)。 一、设备清单: 银座新天地约克空调主机共18台(其中,银座歌唱家楼顶15台,上井精致料理楼顶3台),型号:YCAE61;设备在维保期内,如发生数量变化,维保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合同期 20xx年8月日至20xx年8月日。 三、维保费(人民币): 合同金额大写:壹万柒仟元整年17000元年 以上价格为人工保养费,如更换零配件,费用另计(200元内的配件免费更换)乙方账号: 名称:济南市天桥区基程制冷设备维修部帐号:1602003209200023716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8500元(捌仟伍佰元整)。收到款项后,乙方三日内进场开始保养。 2、每年保养协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8500元(捌仟伍佰元整)。 3、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甲方所在地税务局认可的正规发票。 4、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支票。 五、双方职责: 1、甲方必须提供条件: (1)配合乙方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现状调查; (2)为机组提供设计范围内的供电、水量、系统合格的水质处理、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对主机及整个空调系统的操作管理; (3)为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条件。2、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开机调试、各系统检查(水系统、电气系统、风系统、氟系统)维护、停机及在使用中非人为故障的维修(人为损坏的维修需另行收费)。 (1)乙方负责在甲方使用设备前,对合同清单规定的设备按约克的技术标准,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电路系统、水系统、制冷系统及主机排风系统等分项检查)、调试,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乙方负责设备水系统的检查;但不包括水泵的维修; (3)主机风冷换热器、乙方在设备使用期间,提供每月一次的巡检及24小时应急维修; (4)乙方在对设备的巡检、维修时,需做设备状态记录,巡检、维修后由甲方验收;(5)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因交通原因延误除外),(设备零部件损坏,需加工或更换则除外); 六、零备件供应及结算: 1、本协议期内,上述机组所需更换的零部件、添加或更换制冷剂,润滑油等,由甲方购供或由甲方付费委托乙方购买。 2、乙方应优先向甲方提供由原厂机组零配件,并对所提供零配件进行质量担保。质保期为六个月(由乙方人员更换安装调试合格计时)。 3、所需更换的配件如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配件安装。所更换配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非安装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所用的氮气、焊接等辅料,乙方不再收取费用。 七、违约处罚: 1、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计算,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任务、而造成直接损失的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工时费用,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乙方不可再索要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工时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4、如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如有因非人力、自然界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可追究对方责任。 八、特别约定: 1、协议期间,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设备非乙方原因之损伤、意外破坏、遗失的责任;如在设备检修过程中由于乙方人员工作失误导致设备配件损坏,所需修复或更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使用年限增长,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发生数值偏差或电子原件的老化或突然损坏是很难避免的,不是保养失误所致。 3、机组使用年限增长及运行振动原因,压缩机因其自身质量发生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这部分工作是超出本保养工作范围,另计费用。 4、保养工作不包含因蒸发器冷凝器铜管穿孔,机组进水后所发生的维修工作。 5、对每月维保项目内容及保修项目进行记录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 行。 九、合同执行期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在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解除或变更合同,其中一方需提前三个月提出与对方协商解决;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十、如双方在合同期满后,双方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合同(合同价款不变)。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维保合同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订立合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由乙方对甲方使用的门禁管理系统进行有偿维护保养,合同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维保内容: 1、门禁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 2、技术咨询培训服务; 3、系统故障的维修保障; 4、设备的免费升级。 第三条、维保工作 甲方和乙方签署维保合同后,乙方按维保的数量和型号进行设备检测、贴维保标,进行检测保养。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正确使用门禁设备,减少人为损坏,及时通报设备故障及运行情况,如有发现损坏应及时通知,配合乙方及时对损坏设备进行检修; 2。甲方应指派专管员及系统管理员协作配合,并向乙方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3。未经允许不得自行拆卸修理系统设备。 4。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技术员将两个月一次到现场进行例行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测试点由甲方系统管理员提供),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2。乙方在接到检修通知后,如无特殊原因,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3。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咨询和培训; 4。应甲方要求提供重大活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5。及时向甲方通报系统运行基本状况,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6。甲方采购本系统设备配件需经过乙方技术及质量检测,如未通过乙方检测投入使用导致损坏影响系统设备,乙方不负维保责任: 7。乙方提供设备的免费升级。 第五条、费用负担: 1。甲方负责上述维护保养费用?15000元人民币整;(明细见附表二)由于非乙方责任(乙方负责包括:维护保养不当、维护保养时造成系统故障)的零部件损坏、须更换设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只收取维修器件成本费; 3。乙方负责所有因维修、维护、咨询、培训所发生的人工和技术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维保费用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不可抗力: 系统设备遭受自然灾害及人为损坏,乙方向甲方另收维修成本费;对甲方原因损坏需收维修费及设备成本费。 第八条、违约处罚: 如因甲方因素违约,乙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甲方需支付实际使用期的维保金额;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可按情节轻重扣除维保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则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