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合同 推荐度: 技术入股协议书 推荐度: 技术入股合作协议书 推荐度: 相关推荐 技术入股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技术入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技术入股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以其持有的产品技术出资的形式入股甲方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一、乙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产品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技术及今后在此基础上开发的其他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甲方。 二、甲方现状 甲方公司于年月日成立,注册资金元,现有生产经营场地平方米,生产设备及技术,所有经营所需证明材料手续齐全并获多项荣誉,已拥有相当规模的市场准客户,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经营运作状况良好。 三、经甲乙双方以协商确定,以乙方持有的技术投资建设生产线,乙方技术入股后,取得甲方的股份。 四、乙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甲方并被甲方消化掌握,用于产品生产。 五、技术成果入股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其技术由甲方享有所有权,新投资建设的生产线及其产品,进行财务独立,单独核算,按比例进行分红。 六、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七、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八、乙方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其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并依据持有的股份份额,参与甲方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九、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民事、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及其股东自行承担。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每年定期向乙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乙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甲方遵照法律规定,按乙方持有的股份向乙方分红,其支付形式于次年的月日前以现金支付。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乙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新设生产线运作,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乙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甲方生产经营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全责。乙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乙方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5、乙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乙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6、乙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持股比例分红。 7、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年后,乙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甲方及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十二、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甲方其他股东、乙方按照股权的比例承担出资。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负责产品研发与甲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1)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乙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2)在未经甲方同意状况下,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2、违约处理: (1)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追究责任。 (2)乙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 十四、知识产权 乙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十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公司章程》以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约定不同于本协议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技术入股合同2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厂、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占股70;乙方出技术,占股30。 二。合作项目: 。包括各种。 三。合作时间 暂定x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70,乙方占股权分成30。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30。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技术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3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出资的形式入股桂林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桂林公司或公司)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含油轴承生产技术、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公司。 第二条:乙方公司现有的资产及设备有: 1、乙方公司于20年月成立,注册资金元,现有生产经营场地1000平方米,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公司无任何负债; 第三条:经甲乙双 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以上管理、技术、流程设计的总价值人民币为10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拥有,取得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余下90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其技术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由于乙双方不方便在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现以公证的形式办理所拥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门的股权有相同的法律效益。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权10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10000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甲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乙方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责。甲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5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甲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5、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6、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五年后,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 2、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其支付形式以年的月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由乙方按照承担出资。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研发与乙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在未经公司同意状况下,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2、违约处理: 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30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甲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5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公司章程》以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约定不同于本协议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技术入股合同3 甲方: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 注册资本: 成立于:年月日 现引进乙方作为甲方的股东,为公司提设备结构开发、设备组装培训等技术支持工作。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经双方同意,乙方以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顾问的形式入股,占甲方注册资本的20。 第二条:乙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技术成果入股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享有所有权。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五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六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七条: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约定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万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乙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乙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4、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五年后,乙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所有权利,并享有月薪万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甲方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 3、甲方每季度定期向乙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乙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财务要透明,彼此一清二楚) 4、甲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次年的月日前现金支付。 5、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 签订日:年月日 甲方: 电话: 签订日:年月日 技术入股合同4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重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智力出资的形式入股重庆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或公司)研发中心中心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生产技术、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公司研发中心(该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为保持公司快速发展,设立事业部进行产品开发及引资工作,完善后可申请注册有限公司,负责整体品牌运作和市场营销。 第二条:乙方公司现有的资产及设备有: 1、乙方公司于1999年10月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现有经营场地3000平方米,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固定资产1000万元。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甲方的管理、技术、流程设计的总价值人民币为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拥有公司研发中心百分之的股份,余下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期股股东地位(期股股权为五年,五年后甲方享有8折优惠,换购新股权)其技术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所拥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权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薪水标准按照市场标准发放,应发款元月,待发款元月,待发款进入公司“员工基金”。) 2、甲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乙方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责。甲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5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5、甲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6、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7、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期限为五年,三年后退股退还折算本金,五年后退股公司三倍赎回。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6、甲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刘得滑)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 2、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中心利润的60做为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每年的1月1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由乙方按照股份比例承担出资。乙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追加投资和引进外界资金后,按照公司法,股份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研发与乙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在未经公司同意状况下,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2、违约处理: 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30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甲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5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重庆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 技术入股合同5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目前投资有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公司”),已拥有相当规模的市场客户,管理团队的组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运作资金,经营运作状况良好;乙方具有自动化设备机械生产的技术秘密和诀窍; 因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金、乙方以技术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一事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一、项目公司概况 1、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有限公司。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3、项目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为自动化设备机械生产和销售等,暂定经营期限为10年。 4、项目公司具体设立事宜和前期筹办事项由甲方安排,相关费用计入公司开办费用。 二、各方出资 1、乙方同意以其拥有的自动化设备机械生产的技术秘密和诀窍(以下简称“技术”)的独家使用权和乙方的长期劳务服务作为出资。 2、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现金,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出资完毕。由于乙方出资很难在法律和财务上予以评估,公司登记时仅以甲方作为唯一股东。 3、由于乙方出资仅为使用权,因此其作为技术股东仅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其中甲方60、乙方40),并不享有分配公司财产等其他财产性权利。乙方股权不得转让、质押等处分。公司每年在2月前对前一年度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如扩大业务运营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双方认可方可进行。 4、乙方移交给项目公司的上述技术资料必须是清晰、完整、可靠的。 (a)清晰:技术人员能够明确和掌握有关生产、调整、检验、控制的方式;(b)完整:包含所有的生产环节和技术细节。 (c)可靠:真实准确,无重大错误和疏漏。 (d)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补齐不足的资料,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 5、乙方保证,技术在市场中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在合同签署时,没有通过任何渠道将其持有的上述技术应用在其它企业的生产中,并且技术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个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保证公司和甲方免受任何损失和索赔。 三、项目公司管理 1、甲方作为项目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主要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图纸生产及和生产相关的工作如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的发运、产品的销售、财务管理、人事安排等。 2、乙方作为公司技术副总经理,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产品的定型及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协助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提供相关产品的销售渠道;在做出合格样品后乙方应利用自己的经验积极推广,以帮助项目公司打开产品市场;乙方有权每月预支费用元,但该薪酬将从乙方年终利润分红中予以扣除。 3、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项目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4、甲方每季度向乙方公布一次公司财务账目。应乙方要求,甲方可随时提供项目公司财务账目查看。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乙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30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5、项目公司租用关联公司场地的,或者向其采购零部件、加工服务等,按照市场公允价值与项目公司结算。乙方对项目公司作价有异议的,双方将协商价格;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30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6、乙方同意,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公司。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项目公司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等。 四、保密与竞业禁止 1、双方均应对技术及项目公司的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其中乙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义务: (a)将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视为保密信息,不得将其中任何信息用于与乙方接受项目公司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项目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该等信息的披露在法律要求、有关政府部门要求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b)所有由乙方制作并持有,或通过其他途径持有的有关项目公司业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均为项目公司的保密材料,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或交付项目公司,乙方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离职时,同意立即将所有上述文件或资料交付项目公司,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技术在其它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从事兼职工作或提供技术服务,或协助第三方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所从事的公司业务进行竞争,也不唆使亲友及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五、合同终止 1、如合同非因乙方过错解除的,双方将在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60日内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2、在合同终止后,前述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3、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双方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4、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的,乙方退出合作后,项目公司仍有权使用技术。 5、无论任何原因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引诱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等。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项目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项目公司的用途,造成项目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 2、乙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七、其他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修订、履行和终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的解释、履行或与本合同有关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3、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可通过口头形式变动,而只能通过各方签署的书面合同进行修改。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技术入股合同6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经营地址: 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羊肉米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经营的“?羊肉米线”属于由甲、乙两方出资,丙方出技术的方式共同经营。 二、“?羊肉米线”所需一切资金均由甲、乙两方出。甲、乙两方每月享有“?羊肉米线”总利润的85,丙方享有“?羊肉米线”总利润的15,甲、乙双方每月应给丙方发放3000元月的保底工资。 三、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每月月底将总收入扣除支出(包含买菜、房租、水电、员工工资等)后为“?羊肉米线”总利润,分配方案按第二条分配。 四、甲、乙、丙三方在合伙经营“?羊肉米线”时,各方应尽心、尽力共同努力将“?羊肉米线”经营好。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技术入股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上海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各现有股东(签章): 合同签订地:上海市 合同签订日期: 技术入股合同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出资(押金壹万元整)的形式入股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持有的技术,负责的重要工作 第二条:乙方现有的。资产及设备有:乙方于20xx年10月成立,现有经营场地100平方米(200平方影视基地正在建设),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固定资产50万元。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甲方技术入股后百分之5的股份并享有月薪1600元人民币底薪及规定的提成待遇。 第四条: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公司每月净利润)分红。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甲方在协议期内若因特殊原因离职需提前三个月告之乙方,乙方同意后将退还甲方押金1万元协议解除 2、甲方无权转让其干股协议到期后双方合作愉快方可续签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技术入股合同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况,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定地: 签定时间: 技术入股合同10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丁方: 住址: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目前甲方利用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乙方、丙方、丁方利用自身具备的包子、餐饮等加工技术,因此,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金、乙方、丙方、丁方以技术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一事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一、项目公司概况 1、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北京大爱缘包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3、项目公司的主要经营项目为速冻包子、现加工包子、粥、凉拌热加工菜品等餐饮,范围餐饮加工、餐厅、超市、软件技术开发、软件技术服务、劳务派遣等,暂定经营期限为3年。 4、项目公司具体设立事宜和前期筹办事项由甲方安排,相关费用计入公司开办费用。 二、各方出资 1、乙方、丙方、丁方同意以其拥有的以制作供应包子馅调味品及包子加工技术的独家使用权和乙方、丙方、丁方的长期劳务服务作为出资。 2、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现金,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出资完毕。由于乙方、丙方、丁方出资很难在法律和财务上予以评估,公司登记时仅以甲方作为唯一股东。 3、由于乙方、丙方、丁方出资仅为使用权,因此其作为技术股东仅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其中甲方70、乙方10、丙方10、丁方10),并不享有分配公司财产等其他财产性权利。乙方股权不得转让、质押等处分。公司每年在2月前对前一年度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如扩大业务运营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四方认可方可进行。 4、乙方、丙方、丁方移交给项目公司的上述制作包子的技术资料必须是清晰、完整、可靠的。 (a)清晰:技术人员能够明确和掌握有关生产、调整、检验、控制的方式; (b)完整:包含所有的生产环节和技术细节。 (c)可靠:真实准确,无重大错误和疏漏。 (d)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补齐不足的资料,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 5、乙方、丙方、丁方保证,技术在市场中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在合同签署时,没有通过任何渠道将其持有的上述技术应用在其它企业的生产中,并且技术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个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保证公司和甲方免受任何损失和索赔。 三、项目公司管理 1、甲方作为项目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主要负责根据乙方、丙方、丁方提供的制作供应包子馅调味品及包子加工技术生产及和生产相关的工作如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的发运、产品的销售、财务管理、人事安排等。 2、乙方、丙方、丁方作为公司技术副总经理,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产品的定型及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协助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提供相关产品的销售渠道;在做出合格样品后乙方、丙方、丁方应利用自己的经验积极推广,以帮助项目公司打开产品市场;乙方、丙方、丁方有权每月预支费用元,但该薪酬将从乙方年终利润分红中予以扣除。 3、甲、乙、丙、丁四方均承诺遵守项目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4、甲方每季度向乙方公布一次公司财务账目。应乙、丙、丁方要求,甲方可随时提供项目公司财务账目查看。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乙、丙、丁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30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5、项目公司租用关联公司场地的,或者向其采购原材料、加工服务等,按照市场公允价值与项目公司结算。乙、丙、丁方对项目公司作价有异议的,双方将协商价格;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30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6、乙、丙、丁方同意,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公司。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丙、丁方在受聘项目公司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等。 四、保密与竞业禁止 1、四方均应对技术及项目公司的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其中乙、丙、丁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义务: (a)将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视为保密信息,不得将其中任何信息用于与乙方接受项目公司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项目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该等信息的披露在法律要求、有关政府部门要求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b)所有由乙、丙、丁方制作并持有的制作供应包子馅调味品及包子加工技术,或通过其他途径持有的有关项目公司业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均为项目公司的保密材料,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或交付项目公司,乙方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离职时,同意立即将所有上述文件或资料交付项目公司,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丙、丁方不得在双方合作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技术在其它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从事兼职工作或提供技术服务,或协助第三方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所从事的公司业务进行竞争,也不唆使亲友及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五、合同终止 1、如合同非因乙、丙、丁方过错解除的,双方将在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60日内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2、在合同终止后,前述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3、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四方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4、如因乙、丙、丁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的,乙、丙、丁方退出合作后,项目公司仍有权使用技术。 5、无论任何原因合同终止,乙、丙、丁方不得引诱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等。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项目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项目公司的用途,造成项目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 2、乙、丙、丁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丙、丁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七、其他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修订、履行和终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的解释、履行或与本合同有关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3、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可通过口头形式变动,而只能通过各方签署的书面合同进行修改。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丁方: 日期: 技术入股合同11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 鉴于乙方对甲方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甲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甲方所提供技术乙方可使用的范围以及将来产品的销售范围: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护期限: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 五、技术指导的人员由甲方派出,差旅费、咨询服务费有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协议进一步明确。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八、技术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1)按利润分成,甲:乙:的比例分; (2)销售额提成。 九、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的技术所生产的产品的成本、销售、利润设立单独的帐目,由双方派人共同监管。在条件成熟时,由乙方或甲、乙双方设立该技术生产项目的项目公司。 十、合作期限: 十一、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甲、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技术,所有权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权免费继续使用。 十二、其他约定:甲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行合作时,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技术提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签章: 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技术入股合同12 甲方:专利权人: 乙方:区域合作人: 为使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技术名称为: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独家生产。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 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以技术入股,并提供入伙保证金10万元。 4、甲方具体负责产品的开发、员工的招聘、指导生产、协助销售,并按销售收入的x提成,结算方式:一月一结。 5、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厂,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40。 6、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7、甲方有权监督并随时查看工厂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不低于万元。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并独力承担。 2、乙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厂房、设备、资金到位。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 4、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5、乙方全权负责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并有权分得销售收入的60。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约后应全力配合工厂生产,不得将专利技术它用,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中途退出。 2、乙方收到定金后若不能按时生产或放弃生产,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退还甲方保证金10万元。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四、其它条约 1、合同期满,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乙方应退还甲方的10万元保证金。如继续合作,合作方式另行商议。 2、合同期满,乙方如继续使用甲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使用费,费用另议。 3、有效期20xx年月日到20xx年月日止。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备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技术入股合同13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1、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甲方转移给新公司的已由中国专利局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 2、一般技术:指甲方拥有的与实施该项专利有关的未申请专利或已宣布专利无效的技术。 3、附带技术秘密:指实施甲方专利所必须的、可行的、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未公开的技术。 4、合同技术:是指甲方转移给新公司使用的专利,一般技术,和技术秘密以及有关专利和一般技术的全部资料。 5、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专利申请文件及实施与该专利有关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以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6、合同产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术制造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为:。 7、技术服务:指甲方为三方设立公司所实施合同技术所进行的服务,包括甲方向新公司有关人员传授合同技术和培训有关人员。 8、新公司:指甲方、乙、丙三方共同设立的公司。 第二条、股权比例 1、甲方以为其所持有的专利所有权(含不含附带技术秘密)作为无形资产入股新公司,三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经三方认可的评估机构报告确定该专利价值万元,占公司总资本的。 2、乙方以货币、实物资产等出资,经三方认可的评估机构报告确定该资产价值万元,占公司总资本的。 3、丙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经三方认可的评估机构报告确定该土地价值万元,占公司总资本的。 第三条、附带技术秘密 1、为保证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专利产品的质量,甲方提供如下与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XXXXXXX。 2、该技术秘密新公司须向甲方支付不支付报酬,由各股东同意、并以新公司股东会决议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条、全部技术资料 1、甲方所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XXX。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新公司完成工作后日内,向新公司移交以上资料。 第五条、技术服务 1、为保证专利的正常实施,甲方应为新公司提供以下技术指导服务:。 2、技术指导服务不折抵公司出资,但须向技术指导人员支付报酬。 第六条、后续技术改进及收益归属 1、对于本专利在新公司应用后所产生的技术改进,分为微小改进、较大改进与重大改进。微小改进是指;较大改进是指;重大改进是指。 2、对于微小改进,改进技术属于新公司改进人所有,公司使用,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对于较大改进,改进技术属于新公司改进人所有,公司按照改进程度、给公司带来收益、利用公司条件的程度,向改进人支付一定奖励,奖励数额另行约定;对于重大改进,改进技术属于改进人新公司专利权人所有,公司需向改进人专利权人支付技术许可费用。 第七条、专利许可甲方专利权入股新公司后,若新公司向其他公司许可实施该专利,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三方协商一致代表表决权股东通过。 第八条、专利无效 1、在甲方专利权时效期限内, 第三方向专利局提出专利权异议,并经专利局裁定法院裁判后该专利确属无效的,不再按本协议前述约定享有权利。 2、若该专利在认定无效后,可认为是一般技术具有使用价值的,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合作方式;若已无技术使用价值,则各方可以解除专利入股合同。 3、对于专利确定无效前,甲方因此而在新公司获得的各项收益,甲方不再返还新公司及其他股东。 第九条、保密约定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三方约定除法律明确规定不属于保密范围的内容外,所涉及的技术秘密、经营信息以及本合同内容,未经三方共同许可,任何一方向他方透漏的,均应向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泄密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条、甲方原有生产能力及设备 1、在本协议生效新公司投产后,甲方不再生产本协议项下的专利产品。 2、甲方原有生产能力与设备作价万元,由新公司购买。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 1、甲方在新公司派驻名董事,名监事,名生产技术人员,财务管理人员。 2、乙方在新公司派驻名董事,名监事,名生产技术人员,财务管理人员。 3、丙方在新公司派驻名董事,名监事,名生产技术人员,财务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解散 1、公司解散时,若专利仍在专利权期限内,新公司须将该专利权仍转移至甲方名下,其他股东有协助义务。 2、公司解散时,在公司存续期间所涉及的商业秘密,由原先的提供者合理使用,其他各方不得使用,并不得泄露。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各方商定,共同遵守本协议。如有违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若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承诺、保证的行为,即构成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若因本协议任何一方实质性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违约方除应返还从对方获得的财产外,还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十四条、有关税费承担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税费,由本协议各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第十五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三方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的形式予以确定,所签署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由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份,三方各持份,报机构份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年月日 技术入股合同14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目前鉴于甲方利用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乙方、丙方利用自身具备的餐饮加工技术,因此,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金、乙方、丙方以技术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一事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一、项目公司概况 1、项目公司名称为。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人民币)。 3、项目公司的主要经营项目为。 4、项目公司具体设立事宜和前期筹办事项由甲方安排,相关费用计入公司开办费用。 二、各方出资 1、乙方、丙方同意以其拥有的餐饮加工技术的独家使用权和乙方、丙方的长期劳务服务作为出资。 2、甲方出资人民币元现金,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出资完毕。 3、由于乙方、丙方出资仅为使用权,因此其作为技术股东仅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不享有经营管理权。乙丙的股权不得转让、质押等处分。 4、公司每年在月对前一年度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如扩大业务运营需要提留利润时,只需经过甲方就可进行。对于公司以后各阶段发展需要的天使轮、A轮、B轮、C轮等融资,持股多方愿意以相同比例出让所持有的股份稀释股权的方式为公司获取各发展阶段所需要资金。持股多方在领受股权后,年内不得以自身名义或实际从事生产经营公司同类产品等行为并签署相关协议。 5、乙方、丙方保证,技术在市场中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在合同签署时,没有通过任何渠道将其持有的餐饮加工技术应用在其它企业的生产中,并且技术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丙个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保证公司和甲方免受任何损失和索赔。 三、项目公司管理 1、甲方作为项目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主要负责根据乙方、丙方提供的加工技术生产及和生产相关的工作如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的销售、财务管理、人事安排等,乙、丙不享有以上权力。 2、乙方、丙方作为公司技术副总监,负责该项目食品技术开发,产品的加工及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按期按量按时供应老客户认可的食品。 3、甲、乙、丙均承诺遵守项目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保证完成公司产品订单生产量。 4、甲方每年向乙、丙方公布一次公司财务账目。应乙、丙要求,甲方可随时提供项目公司财务账目查看。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乙、丙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公司注册地法院起诉,但期间必须履行工作义务。 5、乙、丙方同意,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公司。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丙方在受聘项目公司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工艺过程等。 四、保密与 1、三方均应对技术及项目公司的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其中乙、丙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义务: (1)将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视为保密信息,不得将其中任何信息用于与乙方接受项目公司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项目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 2、乙、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技术在其它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从事工作或提供技术服务,或协助第三方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所从事的公司业务进行竞争,也不得唆使亲友及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五、合同终止 1、如合同非因乙、丙方过错解除的,三方将在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内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2、在合同终止后,前述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3、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三方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4、如因乙、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的,乙、丙方退出合作后,项目公司仍有权使用技术。 5、无论任何原因合同终止,乙、丙方不得引诱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等。 6、本合同合作期以公司注销日为止。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或将项目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项目公司的用途,造成项目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持股最多的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持股最多的一方无须经过其它几方同意可同时解除合同。 2、乙、丙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或者乙、丙不经甲方同意退出合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丙方须向甲方支元违约金。 七、其他 1、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的解释、履行或与本合同有关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2、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可通过口头形式变动,而只能通过各方签署的书面合同进行修改。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方各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技术入股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商务平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上海信息有限公司,双方同意: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或者:经评估,该技术价值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上海东坊红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三条: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地位,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由上海信息有限公司享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约定: 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