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屋租赁合同 推荐度: 简单的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厂房租赁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厂房租赁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厂房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厂房租赁合同1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月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月日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乙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年月日将位于福清市融侨开发区福清福明包装工业有限公司厂区一号厂房二楼60平方米左右租给乙方做为办公使用。(附件图案)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全年贰万肆仟元整,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5递增。 四、租金按半年结算一次,每次提前一个月付款下一次租金。 五、乙方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元)做为押金,于合同期满后经甲方验收房屋正常后退还乙方。 六、甲方保证本出租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定并做出补充条款,其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地产仲裁机构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厂房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一、机械设备及厂房概况: 1、机械设备见附件设备清单 2、甲方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平面图见附件红线部分)。 3、该厂房内安装有供加工设备的动力装置及照明、供水设施。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仅作为机械加工厂房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厂房的用途。 3、本租赁机械设备仅限于在甲方指定的厂房内使用。 三、租用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及厂房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限内并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限及续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返交给甲方办理退租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五、租金计算机结算方式: 1、设备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6小时,确因工作所需应通知甲方。 2、租赁费计费方式:年租金元(人民币:元整),(其中机械设备租金元,厂房租金元) 3、若租赁在合同期内提前结束,租金按以下结算:每月15日前退租的,交半月租金;15日后退租的,交正月租金。 4、租金在每年的月日以形式交付给甲方。 六、设备租赁的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应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保持设备良好,每月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保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2、在设备保修期(指新设备)发生故障,属于制造厂商责任的,由甲方通知厂商解决。 3、租赁过程中如乙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移交设备时甲方应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 2、甲方保证厂房及机器设备的合法性,保证乙方能正常经营。 (二)、乙方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设备在厂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盗失、损坏由乙方赔偿(包括设备的一切零部件) 2、在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损失。 3、设备租赁期内,发生各类机械事故,乙方均应即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4、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设备厂房。如乙方因管理及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如不能修复应予以甲方经济赔偿。 5、接受甲方设备管理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即时处理。 6、除厂房内已有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乙方拆除添置设备时,不得损坏厂房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7、乙方应保证厂房所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墙面灯具、照明线路等)的完整,损坏应即时更换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厂房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出售、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厂房(含附属设施及土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些争议,甲、以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有关条款有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设备所在地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解决,发生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租赁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至设备完全交还甲方并结算完租金后,本合同自动废止。 附:机器设备清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见证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合法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简称该房屋)位于区面积m2。乙方对该房屋进行充分了解后自愿承租;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为RMB元月,按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提前日支付下的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共计RMB元,甲方应在乙方退房时确认无违约行为时,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说明该房屋口是口不是转租行为,并保证没有产权纠纷,能正常使用。且就该房屋出租事宜已经通过配偶或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甲方同意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甲方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产权转移或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甲方应提前RMB元违约金。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同意在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的前提下,将该房屋作为使用,并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任何违规、违法等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如需装饰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2、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不损坏装修及全部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和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3、乙方保证按时交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房租费用,逾期未付,则每日按租金的2向甲方交纳滞纳金。逾期超过日未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将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租或变换的,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提前退租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房租时,甲乙双方即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自行约定房屋交接其他时间。同时就该房屋内的有关家具、电器等设施问题,双方另行拟定了物品交接清单并确认。 六、甲、乙双方同赢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RMB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一方损失,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七、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即视为丙方中介服务成功,需立即支付丙方中介服务费RMB元,由承担。合同签订后丙方不再对甲、乙双方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 八、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将采取通过仲裁委会员解决。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壹份。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丙方:武汉百居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xx年x月x日 厂房租赁合同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 一、甲方将自厂房位于房屋总计约平方米的空房出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房使用。 二、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租赁期为年,即自年月起。 三、房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实行先付。 四、乙方在承租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厂房进行非法加工活动,及进行违反国家 六、乙方可以使用以前厂里的化验设备。 七、甲方在出租厂房给乙方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征用,甲乙双方的租赁协议自行终止,国家给予的赔偿费属甲方所有,如国家另赔付搬迁费用,搬迁费甲乙双方各得一半,员工待工人员补助费用,甲乙双方按员工人数平均分配。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厂房转租给他人使用, 九、合同期满,乙方欲继续租赁,应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继续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重新签订合同。同样合同期满,甲方如不再继续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也需提前六个月通乙方。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使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租用。 十、乙方在承租期内,欲改变厂房内部结构或装修,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在安全前提下,进行改造、装修,用由乙方自已负责。在租赁期内,甲方提供厂房及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仅有使用权,乙方不续租后,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房屋结构,若损坏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6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乙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租凭位于浏阳市社区房屋作为杂粮饭制作加工场所。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租凭给乙方,乙方租赁物正前方厂地(四周)有免费使用权。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为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 每年元人民币(大写)年内租金不变。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一年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押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每年提前10天支付下年租金) 2、基本费用:乙方承担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税费。 六、场所的维修,建设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 八、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 九、违约责任 1: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2:除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违约合同终止,违约方若是乙方,甲方不返回租凭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并且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方若是甲方,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 十、其它 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2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有水供生产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出租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承租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部分厂房、车间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车间设备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厂房类型为:。 2、厂房在豫沪产业园区具体位置为:。 3、车间设备主要有: 二、租赁期限 厂房及车间设备租赁自年月日起(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月日)。租赁期为年。 三、租赁用途 乙方同意使用承租厂房及车间设备的用途为: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危险性、化学性、挥发性、刺激性的物品,不得产生噪音污染,不得对周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乙方在租赁期间确需改变车间用途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及车间设备租赁年租金为元整(元)。 2、前两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后年租金在前年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月内一次性支付。租金应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安全、消防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保障,保证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不负责有关车间的任何安全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修复。 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保护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无法维修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厂房、设备转租、转借给第三方。如未经的甲方的书面同意转租、转借,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且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车间设备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及设备完好、可正常运行。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车间设备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设备存放危险物品及非法活动。 2、厂房、车间设备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乙方有义务保证自己工作人员必要安全措施。在乙方承租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及车间设备时,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腾房,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4、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如装修可能造成原厂房结构破坏,乙方必须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装修导致厂房结构破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恢复厂房原状并赔偿损失。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对乙方装修费用不作任何补偿。 八、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 1、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厂房及车间设备租赁费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迟延支付满月,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30收取违约金,并有权解除租赁协议,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如甲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无故提前退租,甲方不予退还租金。 3、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及车间设备,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等自然灾害原因导致毁损而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因政府原因、市政建设规划需要拆除或改造厂房,使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5、在租赁期内,因本条第3、4项原因而提前解除合同的,按实际使用期间计算租金,多退少补。 九、其他条款 1、租赁协议范围仅限厂房、设备、备件及附属设施。企业名称、商标、专利等不出租,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商标和专利等。 2、乙方承租期间经营所需的各种税金、管理费由乙方按规定缴纳,使用水、电等生产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提供的设备、备件等清单名细详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乙方承租期间,如设备、备件遗失或者损坏,乙方应购买补足或者照价赔偿。 十、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通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厂房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厂房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暂定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时间为乙方提前二个月通知退租时间为准。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 31租金 租金为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32承租金额 第一个租赁期租金为元年(含甲方改造费用),第一个租赁期租金为元年,第一个租赁期租金为元年。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41乙方应于每年月日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第一次支付方式为:乙方交纳定金元,甲方整改并清理完毕,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支付剩余年租金。 第五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51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通知甲方,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防火安全 6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本企业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车间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八条装修条款 8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82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83由于乙方生产的需要所投入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 9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法经营、依法纳税。如违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3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 9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如甲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年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第十条免责条款 10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其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10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时具备以下条件 111甲方为乙方提供具备乙方使用标准的厂房,即为厂房内部隔墙拆除以及地面硬化,垃圾清运完毕且双方签字确认。 112合同终止时乙方交给甲方签字确认的乙方使用标准的厂房,甲方对租赁时甲方改造做任何赔偿。 第十二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附加条款) 13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租用的办公房外墙设放厂名铜牌。但由此而引发的一切税项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3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用电用水。乙方所用水电费按市场规定的供给价计费。 133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 第十四条附则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仲裁委员会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9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厂房(带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前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20年月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前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年月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1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厂房。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双方协商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或者终止合同。 https:p。9136。com04allimg 三、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房屋维护费每月元。每平方米共计元整。每年应付厂房租金共元整。 2、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合同即生效。承租方应先行交纳一个季度的租赁及维护费作为租赁保证金,然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到期后,在乙方结清甲方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租赁保证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三日内付款。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综合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综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每月共计元整。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中途不得擅自转租转让。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任何民事、刑事及生产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并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进行。3、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4、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装修部分可移动部分乙方可移去并不得损坏甲方主体结构,如乙方拆除应将房屋恢复到承租时的状况。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7、租赁期间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其他条款 1、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如果不需要登记,该条款可不要)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4、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5、若乙方需在租赁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或者乙方需在租赁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印章):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签订时间: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厂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厂房基本情况 1、厂房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见附件平面图。 2、厂房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厂房所有权证(详见附件),厂房所有权证书号为:。 3、厂房(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4、该厂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厂房租赁情况 乙方租赁该厂房经营范围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三条、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厂房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1、租金标准: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元整(:),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 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实行季度支付制,每期支付三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年月日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应在每季度到期前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类推。 4、甲方同意从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期间免收租金。 5、甲方应当于向乙方提供租赁发票。 6、合同租金为含税价。 7、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须向甲方缴纳元整(:)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厂房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债务,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8、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欲变更账号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乙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厂房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厂房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厂房的交付与返还 1、厂房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物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盖章或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如租赁物无存在缺陷,乙方应予接收,逾期接收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厂房返还 乙方经甲方同意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对厂房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对厂房装饰装修部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未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对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A、合同期满的,对上述装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B、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C、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 第七条、维修、装修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费用金额。因维修厂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装修厂房时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5、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租赁厂房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厂房主体结构。 第八条、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厂房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供水、供电。 (3)甲方保证乙方能够使用该厂房地址作为注册地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并且应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所需的房屋资料、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行政手续。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厂房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照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取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经营的合法资质,自行办理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消防审批等各类许可审批手续,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因乙方没有办理使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合法手续及证照而导致甲方被索赔或被罚款的,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2)乙方应保证遵守厂房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约。 (3)乙方保证厂房按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第九条、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厂房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但不得改变厂房用途。 第十条、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厂房达日的。 (2)交付的厂房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隐瞒厂房已经被抵押或查封的事实。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厂房: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厂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厂房主体结构的。 (5)利用厂房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厂房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实际交付厂房日作为租金起算日。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厂房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延付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内提供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证明文件,则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场所不适于租用时,甲方应减收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租金。如果租赁场所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厂房被拆迁或者被征收、征用,甲方应承担因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等所产生的费用,赔偿乙方停产停业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如有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厂房出租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方承担,所有权属方。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厂房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租赁厂房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出租物地点及面积: 甲方将自有座落于江门市面积约为平方米的厂房场地按现状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定金及交付办法: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于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给甲方。 2、乙方需交付合同定金人民币元给甲方(合同期满时无息退还)。该款项乙方已交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中途无故收回租赁物的,视违约论处,甲方要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2、如乙方中途无故退出租赁或逾期支付租金的,视违约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定金,租赁物由甲方处理,不作任何补偿。 五、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不得擅自将租赁物改作他用,因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租赁期间开办企业,必须自行办理一切证件并做好安全措施,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因生产经营依法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4、房产税由甲方交纳,其他因租赁、生产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对厂房进行扩建、改建、装修的,必须先征求甲方同意,但不得影响租赁物结构安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期满后或中途解除合同的,扩建、改建、装修物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否则视违约论处。 6、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土地时,双方无条件服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归甲方,其他补偿归乙方。 7、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租赁物日常维护。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厂房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及其费用;如因生产经营过程造成的厂房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及其费用,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给第三人。 9、经对方同意,一方当事人可提前解除合同的,不作违约论处,但需额外支付3个月租金给对方。 10、期满当日,乙方必须撤离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完好交回甲方,否则由甲方自行处理。 11、期满后乙方需续租的,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税务部门存一份,见证单位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年月日将位于福清市融侨开发区福清福明包装工业有限公司厂区一号厂房二楼60平方米左右租给乙方做为办公使用。(附件图案)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全年贰万肆仟元整,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5递增。 四、租金按半年结算一次,每次提前一个月付款下一次租金。 五、乙方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20xx元)做为押金,于合同期满后经甲方验收房屋正常后退还乙方。 六、甲方保证本出租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定并做出补充条款,其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地产仲裁机构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