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2月2日 金钟寨投稿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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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施工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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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修施工合同(通用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庭装修施工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有意思装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新东商城1号楼201
三、工程期限: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
四、工程造价:万元
五、付款方式:开工前天内付万元整,工程进程过半付万元,工程结束并验收后付清剩余全部款项。
六、施工要求:按图施工,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
七、质量要求:经验收合格,二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保修。
八、违约责任:由于乙方施工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工程变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安全责任: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施工,乙方必须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必要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意外,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价款结清后自行失效,如发生争议,可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
十一、有意思装饰工程报价单见明细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2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区(县)弄(村)号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3。41):其他费用: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逾期一天,按逾期付款的支付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约金。
3、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支付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3、装饰施工地点:区(县)路弄(村)号楼室。
4、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料费:元,人工费:元;
管理费:元,设计费:元;
垃圾清运费:元,税金(3、41):元;
其他费用:元。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8、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签订合同之日
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一)
序号
施工项目居室1平方米居室2平方米居室3平方米门厅平方米厨房平方米卫生间1平方米卫生间2平方米阳台平方米四、装饰做法1涂料2塑料墙裙3木踢脚4砖踢脚5塑料踢脚6窗帘盒7暖气罩8木质阴角线9石膏阴角线10包门套11包窗套12包门13现制门14现制窗15现制吊柜16现制地柜17现制落地柜18包管道19暖气移位20管道改线21供电改线22作防水23灯具安装24洁具安装25油烟机安装26排风扇安装27热水器安排28洗手盆安装29洗菜池安装30拖布池安装31防盗门安装32铝合金门窗33挂镜线34饰物、镜子3536373839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金额单位:元
序号
装饰装修内容及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计金额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四)金额单位:元
材料名称
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金额单位:元
材料名称
单位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时间供应至的地点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工程验收单(附表八)
序号
主要验收项目名称验收日期验收结果整体工程验收结果年月日全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工程结算单(附表九)年月日
1
合同原金额2变更增加值3变更减值4甲方已付金额5甲方结算应付金额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工程保修单(附表十)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用户姓名登记编号装修房屋地址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场施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备注:
(1)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一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监督电话: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处理人(姓名):单位: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号: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本工程设计人:
施工队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天月日;竣工日期天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1)《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2)其它规定: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2、3、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2。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6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市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6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2。装饰施工地址:天元区泰山路号17楼02室。
3。住房结构:房型为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清包工。
7。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叁仟伍佰元。
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23500元,拆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管理费:元,税金元,利润:元,其他费用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乙方承担。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约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两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付款约定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3000元。
(2)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付3000元。
(3)地砖、墙砖铺设、墙面粉刷通过验收,支付3000元。
(4)若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3000。
(5)工程竣工通过验收,支付10000元。
(6)保修金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甲方所属物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召集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200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
5。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
6。工程竣工后,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100元。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50元,工期顺延。
8。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株洲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向天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其它约定(把装修公司承诺的口头条件也写进来)
(一)维修
1。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七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据实从保修金中扣除,若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乙方应予支付。
(二)材料
1。乙方应提前2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3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如需由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屋内物品及施工完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并不得偷窃建筑材料,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10。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并尽量安排人员送上楼,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三)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四)施工人员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工地施工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如出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上株洲市居住或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
6。施工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应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1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铲刀、钻头、切割片、美工刀具、油漆刷等由乙方方承担,并由乙方购买。
(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明细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7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主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法定代表人(签):
代理人(签):代理人(签):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8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拟装修房屋概况:
1、甲方拟装修的房屋系自有产权的房屋,该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已经取得房屋业主方的同意。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房厅卫,施工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工程内容:详见装修设计效果图
5、双方选择以包工包辅料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
6、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经双方认可,若双方变更施工内容,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据实结算。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装饰装修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时,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附件所列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不得用于本工程。若乙方已经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设备被认定为存在产品质量瑕疵时,应由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若无法更换时则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其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按该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和本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并承担相应设计费用。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时由甲乙双方根据变更具体情况商定。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上述情况发生时,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开工预付款给乙方;
(2)待基层工程量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0的中期进度款给乙方;
(3)整个装修工程要完成时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10的装修尾款给乙方;
(4)工程竣工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给乙方,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半年后支付。
2、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由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解除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市区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结构,房型为房厅厨卫,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房厅厨卫,施工面积为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二)房: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三)厨: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四)卫: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
(五)其他: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管理费元、设计费元、垃圾清运费元、税金元、其他费用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元,其中人工费元、税金、其他费用元。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工期为天。每日施工时间为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三条乙方指派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元日,电费元日,煤气费元日,电话费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三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六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种途径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日期: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10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现住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工程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项目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金额(大写):元(详见附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附表2:家庭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
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内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6参加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1页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区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见附表6:工期延迟确认单);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经业主签字认可);
(2、)不可抗力(停水、停电、天气)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正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2页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结清工程款证明。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2。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的最底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池州市种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提供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金额(大写)元。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匙交还给甲方。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上。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签字盖章):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姓名):民族:住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号: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条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市场主办单(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12
甲方:
乙方: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9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10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2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3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15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1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7《装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改为(厚),每张板(均为标准尺寸)补交元的材料费,金额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施工
18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年月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19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20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
情况,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乙方质检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质检的制度,相关验收单必须齐全,作为甲方各项验收的参考之一。
21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22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当立即改正。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改正的,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23如施工人员违反《装修合同》和本补充协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工长或工人,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要求的第二天更换。
24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25合同签订后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减少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通知乙方,在双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并确定变更金额及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变更和施工。
26装修垃圾,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清运至物业指定地点。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含在工程款中,乙方不再单收。
27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
28瓷砖在铺装前必须完全浸泡12小时方可使用。
29地砖采用勾缝剂勾缝,勾缝剂为牌型,由乙方提供且不再单独收费。
30涂刷标的居室内所有部位(包括客厅、主卧室、辅卧室、书房、储物间、过道和凉台)的墙漆、顶漆时,需铲除原表面腻子的,乙方不再单独收费;刷与面漆同品牌的底漆1遍,刷面漆2遍。
31所有墙漆用色,色号,所有顶漆用色,色号。
32在刷漆前,乙方应由甲方书面确认兑水比例,如未经甲方确认进行刷漆或技术使用不当,兑水超过,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油漆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3所有门及门套采用的原子灰为牌。
四、工程验收
34对于所有隐蔽工程,需甲方验收签字后,乙方施工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施工。
35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照《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乙方应按相应部分的工程造价赔偿损失。
36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对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由国家认定的居室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甲醛,voc等)给甲方。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天内改善不合格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
37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元由甲方垫付。甲方将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元,若物业无罚款扣除则甲方全额返还;物业从押金中扣除的罚款,甲方将相应地从暂扣的元中扣除,剩余的返还乙方,不足的由乙方向物业补齐。甲方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的元与的工程尾款相互独立。
38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由于乙方责任延期造成的管理费增加部分应完全由乙方支付。同时,乙方应该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费用等。
39乙方所做预算书应充分考虑甲方工程的各种实际工作量,工程款项的结算应实际发生的工程长度(面积、体积)为准,而不是按工料使用量结算。按实际工程长度(面积、体积)发生的工程款在每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以甲方的对质量和面积的书面签字验收做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0如支付中期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变更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在中期款中结算,其余的在竣工验收时结算。如因施工工程质量或其他问题需与乙方共同进行检验或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则可适当顺延结款日期。
41甲方在签定合同时向乙方支付的订金人民币元计入装修总费用,相应款项在支付首期款时扣除。
六、保修及其他
42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3年的保修和终身维护,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2小时内做出响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如甲方自行解决,则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43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电气竣工简图和上下水管线简图,标明导线规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线、阀门、接
口走向和位置,甲方签收后方进行竣工结算。
44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相关部门仲裁解决。
45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与年月日在签署。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应。双方共同签署起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13
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方式:
手机号(bp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工程监理人及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12工程造价:元,大写(人民币):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
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XX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XX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XX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2)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4
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员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点分至点分;
下午点分至点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1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工程地址:
3。居室规格: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室,计平方米;
厅,计平方米;
厨房,计平方米;
卫生间,计平方米;
阳台,计平方米;
过道,计平方米;
其他(注明部位),计平方米;
4。工程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5。委托方式:
6。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7。竣工日期:年月日
8、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
1。材料款元;
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
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
6。管理费元;
7。税金(3。41)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签字):承包方(公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居民身份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居民身份号】:
【单位住所地】【个人住址】:
【单位法定代表人】: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号码】: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详细地址:
12工程的房型结构:室厅厨卫阳台。
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21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第三条工程造价
31工程造价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固定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确定,不做增减调整。该造价为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固定附表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见附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量计算工程造价。(3)浮动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完工后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按实际发生和附表报价单予以增减。设计变更前的该工程现造价为
(4)其他方式:
32报价单应参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参考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报价单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四条工期
41本工程的工期为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4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施工时间为:
上午点分至点分
下午点分至点分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认定,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需要顺延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
(5)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不可抗力。
4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4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47其他约定:
第五条施工图纸
5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设计或甲方委托他人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5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
5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4图纸设计者应具备从事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
56甲方提供图纸的,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乙方提供图纸的,由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
57图纸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上述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上述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8图纸中有下列内容的,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上述所列第(1)项、第(2)项内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内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内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9图纸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提出设计方案,并提出闭水试验要求。
510本合同中涉及第5859条的装修事项,由甲方依法办理审批和审核事项。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所变更的项目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
6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
65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之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7其他约定: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表二)。
7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见附表三)。甲方验收材料后,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内在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索赔。
7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其先行预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6其他约定: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
8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按下列第项执行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3)
8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相关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鉴定部门由双方协商确定。
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付。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负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84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85其他约定
第九条室内环境质量及其施工要求
91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
92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由双方确定的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预付。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和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4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整改,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95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96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97乙方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修中必须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98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99其他约定: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材料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执行。
103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10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05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工程交付和保修
111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
112本工程执行以下第种保修期限: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分期支付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上述工程进度过半,指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和顶面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
(2)其他方式:
122工程款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事项
141开工前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42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14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14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45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装修。
147甲方未经批准和审核,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装修,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要求乙方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要求乙方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149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住宅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1410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411甲方负责提供合法、适当的装修垃圾的对方地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141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施工中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害住宅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1413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乙方事项
151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图纸中存在违反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图纸改正前,不得施工相关内容。对图纸中存在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应查看是否有相关批准和审核手续,并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取得批准和审核手续前,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5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53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54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5乙方应严格执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156保证不得因施工影响住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57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158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159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15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
15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1512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6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6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6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16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违约金。
166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7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168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17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执,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附则
191本合同的附件、图纸、签证单和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本合同的附件为
附件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三: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五: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六:工程验收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1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9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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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格言座右铭65条【实用】2021年人生格言座右铭汇编65条不同的脑袋加在一起,可以起微妙的化学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人生格言座右铭65条,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1、永……
常用人生励志座右铭59条2021年常用人生励志座右铭汇编59条坚强我一生中追求的品格。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生励志座右铭59条,一起来看一下吧。1、要有梦想,即使遥远。……
人生格言座右铭【精华】人生格言座右铭锦集39句生气就像跳进一辆跑车,猛踩油门加速,然后发现刹车失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人生格言座右铭39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1、金……
经典人生格言座右铭46条经典人生格言座右铭锦集46条生命是一张弓,那弓是梦想。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人生格言座右铭46条,供各位参考。1、相信黎明不会失约,相信爱情不会变冷:相信老于世故的黄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