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标转让合同范本【通用版】 风险告知:商标转让事由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标转让合同之后依据法定程序申请。在商标转让申请之后有一个必经的商标审查流程,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目的是为了保护商标权受让方的合法权益。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风险告知:商标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商标转让方应该明确的是受让方的主体资格限制,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的商标名称:。 第二条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第三条、商标注册号:; 国别:。 第四条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第五条转让方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风险告知:在合同双方进行协商的时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应作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受让方不能仅凭转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还必须调查转让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另外,应当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若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 第六条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第七条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第八条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2。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第九条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第十条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元。 2。付款方式:受让方以银行转账形式将钱款汇入转让方账户。 开户银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 3。付款时间:年月日 风险告知:在约定商标转让费用的时候应该注意,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应当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 第十一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转让方: 1。转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转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转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让方: 1。受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转让方(公章):受让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1)非法转让问题 所谓非法转让注册商标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并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是不能代表全部商标所有人,或者是未经注册商标权利所有人同意,而以隐瞒、欺诈、伪造等不正当手段将其注册商标偷偷转让的。在现有的商标转让程序中由于客观存在的漏洞,要做出这样的事来并非困难,虽然事后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和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利益,但当事人遭受的重大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 (2)无效转让问题 所谓无效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律所规定的限制条件,虽然商标转让双方已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并且乙方也已支付了商标转让费,但该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根本不可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因此,该商标的转让是无效的,因为商标无法被核准转让,所以商标的所有人仍然没有变。 由于国家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审核的周期少则半年,多则一年以上的时间,再加上转让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后,需要支付转让款项,准备相关的商标转让申请文件资料,邮寄打印等等。因此,商标转让协议签订后,受让方并无法立即确定该被转让商标是否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而起码需要有六个月以上的时间才能。 (3)部分转让问题 所谓部分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未将与被转让商标权利相关的其他同类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给商标受让人,而是有意或无意的保留或隐瞒了一部分与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同类商标,转让人在商标转让之后仍可以使用与被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其他商标,对商标受让人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4)隐瞒被转让商标的权益漏洞问题 商标转让人在转让该商标时,隐瞒了该商标在转让之前已经被许可他人使用、被质押抵债、被转让等等问题,使得商标受让人在受让商标后的商标转让协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转让双方的名称、主体资格证明、地址、联络方式等;被转让商标的详细资料;商标的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商标转让人的权利与义务;标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同的解除;纷的处理方式;其他约定事宜;双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