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杀人不见血:白居易一首诗逼死名妓!
我已情难自禁,感觉这样表达还是太过委婉,既然说了,为什么不说得干脆利落、直截了当呢?我立即又补上一首七言绝句:
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
这就直接表明了我希望她以死殉夫。
张仲素带着我的诗离去了。可我的心却依然久久不能平静。我扪心自问,这样做是不是太过于残忍,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只要认为值得就好,我何必要把自己的想法如此露骨地表达出来呢?何况那还是一个如此仰慕我的女子,我有了一丝的悔意,心中莫名地不安。
我日夜担心着关盼盼看了我的信会有什么反应,可是毫无消息,自己反而因为力主严缉凶手,得罪了当权的宦官,被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这也沉重地打击了我,自负有报国之志,却投身无门,罢了!罢了!由它去吧,离开这个污浊的地方更好,去过逍遥自在的生活。
那天,我正在收拾诗稿,张仲素又来了,从他那一脸的凝重和欲言又止的神态,我已经猜出了许多。
他说,关盼盼读了我的诗之后,不可遏制地放声大哭,令他都禁不住为之动容。关盼盼哭完后,对他说:“自从张公离世,妾并非没想到一死随之,又恐若干年之后,人们议论我夫重色,竟让爱妾殉身,岂不玷污了我夫的清名,因而为妾忍辱偷生至今!”
我竟然没有想到原来她的坚守是为了维护夫名。是呀,当她的夫君亡去时,她的心,她的神,她的灵,她的一切也早就随着那位故人被埋葬,消亡了,她的苟活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爱。
她何尝不想与夫君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她多么盼望上天给自己这个权利。盼望着与自己心爱的人一起埋葬在那温润、潮湿的地下,共化为土,化为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来年的春季,那漫山遍野的茁壮的野草也许就是他们共同的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