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竟然曾是唐朝最高法官!
来源:青年导报网
白居易是一位杰出的诗人,他的诗歌闪耀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整个历史,白居易的诗在当时流传广泛,上自宫廷,下至民间,处处皆是,其声名还远播新疆和朝鲜、日本。在日本人的心中白居易才是中国唐代诗歌的风云人物。晚年与“诗豪”刘禹锡友善,称“刘白”。提倡歌诗发挥美刺讽喻作用。其词极有特色,以风格明丽见长,为后世词人所推崇。
不管是《长恨歌》、《琵琶行》,还是《卖炭翁》、《忆江南》,这些名篇我们从小耳濡目染,在记忆的深处留下了一生难以磨灭的印象,可以说,白居易的诗影响了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当之无愧的国之瑰宝。
可是,随着我们对史料的不断解读,逐渐走进那个历史上最真实的白居易,纵观他的一生,我们发现,白居易最引以为豪的,不只是他的诗歌,更多的在于他在法学研究上的成就,但是由于他的文学光辉过于璀璨,白居易影响一时的法律思想就稍显黯淡。
本着对史实的执着追求,今天,我们揭开历史的迷雾,走进那个在古代法治领域踽踽独行的斗士,还历史一个更真实、更完整的白居易。
宦海浮沉的唐朝最高法官
法律与政治,一般是不分家的,白居易与法律正是在他仕途中的政治梦想结下了不解之缘。
他生于中唐代宗大历七年,德宗贞元十六年第高郢榜进士,贞元十八年登书判拔萃科,历任校书郎、翰林学士、左拾遗。宪宗元和十年贬江州司马,以后又任刺史、太子少傅等职。
在他生活的75年中,李唐王朝由安史之乱引起的衰败仍在发展,长期兵连祸结造成的社会动荡日趋严重。社会的政治、经济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对中唐士大夫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白居易显然也不例外,白居易官终于刑部尚书,也就相当于今天的司法部部长兼最高法院院长,可谓是唐朝最高法官了。一生中,白居易曾长期从事司法实践工作。官场的浮浮沉沉,使诗人对唐代的律令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也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法律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