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1089)宋寿州人,字晦叔。吕公弼弟。仁宗时登进士第。英宗时知蔡州。神宗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初,知开封府,为御史中丞。反对行青苗法,言吕惠卿奸邪不可用,出知颍州。起知河阳,召还知审官院,寻同知枢密院事。哲宗元祐元年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与司马光同辅政,废除新法。三年,恳辞位,拜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卒谥正献。► 18篇诗文
嗜学有行
吕公著从小好学,以至废寝忘食。父亲吕夷简对他器重惊异,说:“今后必定为王公辅臣。”后因恩荫补任奉礼郎,并进士及第,召试馆职,没有赴任。任颍州通判,知州欧阳修与他结为讲学之友。后来欧阳修出使契丹,契丹皇帝询问宋朝学问德行之士,欧阳修首先以吕公著回答。后判吏部南曹,宋仁宗奖许吕公著淡于名利,赐给五品官服。又被任命为崇文院检讨、同判太常寺。寿星观营造真宗神御殿,吕公著说:“先帝已经有三神御殿,但不停地建立,岂不是祭祀没有丰厚父庙之义。”后进官知制诰,三次上疏辞谢。改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读。
濮议之争
宋英宗亲政时,加吕公著为
元祐当国
吕公著与司马光同属旧党,司马光在当政后,“尽废新法”。而司马光死后,吕公著继续采用司马光的做法,但他与司马光对于新法具体内容看法也有一些差别。吕公著对保甲法有保留,认为“止就冬月农隙教习,仍委本路监司提按,既不至妨农害民,则众庶稍得安业”。对此,司马光有非议,认为保甲法为害于民,应该“一切废罢”。
吕公著在科举上要求经义参用古今诸儒之说,不得专以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取士,也不得出题涉及佛老内容,不得以申、韩和佛学为学;恢复贤良方正科。《童蒙训》称其“专以荐贤为务”,他主政时,举荐了孙觉、李常、王存、顾临、程颢、张戬等人。
不仗父势
吕夷简主政时,吕公著从故乡寿州来京应试,他穿戴破旧,谦让如同寒门子弟一样,见到他的人虽然喜欢他的仪容举止,却也并未感到惊奇。等到他离开后,经询问得知是吕公著,才惊讶感叹。
以牙还牙
吕公著曾以翰林学士身份馆伴契丹使者,使者颇为凶悍狡黠,与吕公著谈论时多次谈及北宋朝廷政事。吕公著也选了一段契丹的隐密询问说:“北朝(契丹)曾经试进士,出《圣心独悟赋》,赋没有出处,为什么呢?”使者感到谔然而说不出话。
简重清静
吕公著为人庄严持重,心性纯正恬静,大概是天性使然。他平日居处时无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