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颐(1033-1107.10.5),汉族,字正叔,祖籍河南府伊川县(今嵩县田湖镇程村)人,1033年出生于湖北黄陂(今红安县二程镇),世称伊川先生,北宋理学家和教育家。为程颢之胞弟。程颐与其兄程颢同学于周敦颐,共创“洛学”,为理学奠定了基础,世称“二程”。其著作有《周易程氏传》《遗书》《易传》《经说》,被后人辑录为《程颐文集》。明代后期与程颢合编为《二程全书》,有中华书局校点本《二程集》。► 6篇诗文
程颐的祖先世代居住在中山博野县,高祖程羽在宋太宗时期任三司使,以辅翊功显,被皇帝赠予“太子少师”,赐宅第於京师开封府。曾祖父程希振任尚书虞部员外郎,祖父程遹迁居河南府伊川县(今嵩县田湖镇程村),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父亲程珦生于京师开封府泰宁坊,祖父程遹卒于黄陂县时,程珦刚年满二十岁。因无田园可以依靠,于是寄居在黄陂县,奉养母亲。天圣年间,宋仁宗念及太宗朝旧臣,录用旧臣子孙一人,程颐的父亲程珦被选中,任黄陂县、庐陵县县尉,又任兴国县县令,历知龚、凤、磁、汉诸州,后来显贵官至上国柱,皇帝赐予京师泰宁坊宅第,遂再世居京师开封府。明道二年(1033年)癸酉,程颐出生。程颐自幼小聪明,十四
理学建树
创立洛学
程颢、程颐兄弟,世称“二程”。二程十五、六岁时,受学于理学创始人周敦颐。宋神宗赵顼时,建立起自己的理学体系。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
程门立雪
程颢、程颐兄弟俩都是宋代博学之士。进士杨时,为了丰富自己的学问,毅然放弃了高官厚禄,跑到河南颍昌拜程颢为师,虚心求教。后来程颢死,他自己也有40多岁,但仍然立志求学,刻苦钻研,又跑到洛阳去拜程颢的弟弟程颐为师。
于是,他便和他的朋友游酢一块儿到程家去拜见程颐,但是正遇上程老先生闭目养神,坐着假睡。这时候,外面开始下雪。这两人求师心切,便恭恭敬敬侍立一旁,不言不动,如此等了大半天,程颐才慢慢睁开眼睛,见杨时、游酢站在面前,吃了一惊,说道:“啊,啊!他们两位还在这儿没走?”这时候,门外的雪已经积了一尺多厚了,而杨时和游酢并没有一丝疲倦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