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论主张
谢榛论诗的主张主要表现在《四溟诗话》里。他的基本态度是与李攀龙、王世贞一致的,也是极力主张模拟盛唐,鄙视宋人,并且认为:“学其上仅得其中,学其中斯为下矣,岂有不法前贤而法同时者?”但与李攀龙等人稍有不同的是他取径较宽,认为初盛唐14家“咸可为法”,并且看到这些大家风格各有不同:“有雄浑如大海奔涛,秀拔如孤峰峭壁,壮丽如层楼叠阁,古雅如瑶瑟朱弦,老健如朔漠横雕,清逸如九皋鸣鹤,明净如乱山积雪,高远如长空片云,芳润如露薰春兰,奇绝如鲸波蜃气。”他强调,对这14家应“熟读之以夺神气,歌咏之以求声调,玩味之以裒精华。得此三要,则造乎浑沦,不必塑谪仙而画少陵也”。
少年成名
谢榛一生浪迹四方,未曾入仕。出身寒微,眇一目,自幼喜通轻侠,爱好声乐。15岁师从乡丈苏东皋学诗,16岁写的乐府曲辞,即在临清、德平一带传诵。
30岁左右,西游彰德,献诗于赵康王朱厚煜,为所宾礼,因成为赵王门客。彰德旧为邺地,是汉末建安时期文人荟萃之地,而赵王亦富有文才,喜揽文士,这应该是谢榛居邺的原因。此间,谢诗主要内容是写邺城风光及友人酬答。
云游四方
居久,谢榛不耐陪宴凑趣的帮闲生活,遂以邺城为中心,开始了大河南北的浪游。20余年间,南向沿江而东,游庐山,至南京;溯江而上,观览荆襄形胜。北赴京都,登居庸关,游五
后七子社的前身是“刑部诗社”。嘉靖二十三年(1544),临海(今属浙江)人王宗沐、松江华亭(今属上海)人袁福徵中了进士,授刑部主事。这时,正好孝丰(今属浙江)人吴维岳到北京任刑部主事,于是几个人就共结诗社,品评诗文,唱和酬答(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上“吴佥都维岳”)。这一诗社是京城中下层官员自发的文学活动,以南方人为主。当时谢榛虽然曾经来往于山东与北京,但是却没有加入这一诗社。在刑部诗社中,吴维岳“尤为同社推重”,王世贞《吴峻伯先生集序》说他“逡逡师古,然犹以师心为能,其持论宗毗陵”(《弇州续稿》卷五一)。按,“毗陵”指唐顺之,武进(今江苏常州)人,是当时著名的唐宋派的主要倡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