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民,唐高祖李渊第二十二子韩王李元嘉后裔,排行第三。幼年能文。少时得名儒传授程氏之学,即北宋哲学家程颐、程颢兄弟二人所奠定的“理学”,“其于理学渊源,冥搜隐索,虽片言只字务有根据。”凡经传子史百家之书,他无不研究,未及仕,已成名儒。
金章宗承安五年(1200),25岁的李俊民以经义举进士第一,授应奉翰林文字,文名雄于一时。不久,任沁水县令,并提举长平(今高平西北)仓事,进升朝请大夫。未几,因他厌恶官场应酬,弃官归田,以所学教授乡里。由于他学问渊博,加之状元声威,从学者甚众,不远千里慕名而来投师者不绝于门。贞佑二年(1214),金宣宗自中都(今北京城西南隅)南迁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