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直上谏
许有壬在所上奏章中建议严惩铁木迭儿之子锁南及其余党,并请示为遭受铁木迭儿打击陷害的王毅、高昉、赵世延等大臣雪冤复职。接着,他又上疏《正始十事》,篇首云:“盖为政莫大于谨始,未有不正其始而能善其终者也。”所谓“十事”者,“一曰辅翼太子,宜先训导;二曰遴选长官,宜先培养;三曰通籍宫禁,宜别贵贱;四曰欲谨兵权,宜削兼领;五曰武备废驰,宜加修饬;六曰贼臣妻妾,宜禁势官征索;七曰前赦权以止变,宜再诏以正名;八曰铁木迭儿诸子,宜籍没以惩恶;九曰考验经费,以减民赋;十曰撙节浮蟗,以纾国用。”泰定帝大都采纳了他的建议。
为民请命
泰定元年(1324年
七朝重臣许有壬 许有壬(1287年~1364年),字可用,河南省汤阴县人。元代大臣。
父许熙载于大德年间,曾先后在湖南零陵、衡阳、湘潭、长沙、江西临川等地做官,幼年的许有壬随父读书于江南。大德末年,许有壬游学京师。
至大二年(1309年),应聘为山北廉访司(司治今内蒙自治区宁城县城西)书吏。 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许有壬登进士第,授同知辽州事。六年(1319年),任山北廉访司经历。英宗至治元年(1321年),升为吏部主事。二年(1322年),改任江南行台监察御史。他巡视广东时,发现广东道廉访司副使哈只和蔡衍二人营私舞弊,“黩货无厌”,便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