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十二刺应十二经论

  歧伯曰:“凡刺有十二,以应十二经。一曰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后,以治心痹。二曰报刺者,刺痛无常处。上下行者,直内无拔针,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针复刺也。三曰恢刺者,直刺傍之举之前后,恢筋急,以治筋痹。四曰齐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气少深者。五曰扬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气博大者。六曰直针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气之浅者。七曰输刺者,直入直出,稀发针而深之,以治气盛而热者。八曰短刺者,刺骨痹,稍摇而深之,置针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者,傍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十曰阴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后少阴也。十一曰傍针刺者,宜傍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十二曰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针而浅之出血,是谓治痈肿也。”

  刺宜傍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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