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公·宣公十八年原文 原文

  【经】

  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甲戌,楚子旅卒。

  公孙归父如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

  【传】

  十八年春,晋侯、卫大子臧伐齐,至于阳穀。齐侯会晋侯盟于缯,以公子彊为质于晋。晋师还,蔡朝、南郭偃逃归。

  夏,公使如楚乞师,欲以伐齐。

  秋,邾人戕鄫子于鄫。凡自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

  楚庄王卒。楚师不出。既而用晋师,楚于是乎有蜀之役。

  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宠,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

  冬,公薨。季文子言于朝曰:“使我杀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臧宣叔怒曰:“当其时不能治也,后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许请去之。”遂逐东门氏。子家还,及笙,坛帷,复命于介。既复命,袒、括发,即位哭,三踊而出。遂奔齐。书曰:“归父还自晋。”善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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