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治法·补药可通融论

  古人病愈之后,即令食五谷以养之,则元气自复,无所谓补药也。神农、仲景之书,岂有补。遂开后世补养服食之法。以后医家,凡属体虚病后之人,必立补方,以为调理善后之计。

  若富贵之人,则必常服补药,以供劳心纵欲之资;而医家必百计取媚,以顺其意。其药专取贵重辛热为主,无非参、术、地黄、桂、附、鹿茸之类,托名秘方异传。其气体合宜者,一时取效;久之必得风痹阴痼等疾,隐受其害,虽死不悔。此等害人之说。固不足论。至体虚病后补药之方,自当因人而施,视脏腑之所偏而损益之。其药亦不外阴阳气血,择和平之药灵敏十种,相为出入,不必如治病之法,一味不可移易也。故立方只问其阴阳脏腑,何者专重而已。况膏丸合就,必经月经时而后服完。若必每日视脉察色,而后服药,则必须一日换一丸方矣。故凡服补药,皆可通融者也。其有神其说,过为艰难慎重,取贵僻之药以可以却病长生者,非其人本愚昧,即欲以之欺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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