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艾叶医统;艾灸补泻;艾炷大小;点艾火

  艾叶《医统》

  《本草》云:“艾味苦,气微温,阴中之阳,无毒,主灸百病。三月三日,五月五日,采曝干,陈久者良,避恶杀鬼。又采艾之法,五月五日,灼艾有效。制艾先要如法:令干燥,入臼捣之,以细筛去尘屑,每入石臼,捣取洁白为上,须令焙大燥,则灸有力,火易燃,如润无功。”

  《证类本草》云:“出明州。”《图经》云:“旧不着所出,但云生田野,今在处有之。惟蕲州叶厚而干高,果气味之大,用之甚效。”

  孟子曰:“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丹溪曰:“艾性至热,入火灸则上行,入药服则下行。”

  艾灸补泻

  气盛则泻之,虚则补之。

  针所不为,灸之所宜。阴阳皆虚,火自当之。经陷下者,火则当之。经络坚紧,火所治之。陷下则灸之。

  络满经虚,灸阴刺阳。经满络虚,刺阴灸阳。

  以火补者,毋吹其火,须待自灭,即按其穴。以火泻者,速吹其火,开其穴也。

  艾炷大小

  黄帝曰:“灸不三分,是谓徒冤,炷务大也。小弱乃小作之。”又曰:“小儿七日以上,周年以还,炷如雀粪。”

  《明堂下经》云:“凡灸欲炷下广三分,若不三分,则火气不达,病未能愈,则是灸炷欲其大,惟头与四肢欲小耳。”《明堂上经》乃曰:“艾炷依小箸头作,其病脉粗细,状如细线,但令当脉灸之。雀粪大炷,亦能愈疾。又有一途,如腹胀、疝瘕、痃癖、伏梁气等,须大艾炷。故《小品》曰:「腹背烂烧,四肢但去风邪而已,不宜大炷。如巨阙、鸠尾,灸之不过四五壮。炷依竹箸头大,但令正当脉上灸之,艾炷若大,复灸多,其人永无心力。如头上灸多,令人失精神;背脚灸多,令人血脉枯竭,四肢细而无力,既失精神,又加细节,令人短寿。」”王节斋云:“面上灸炷须小,手足上犹可粗。”

  点艾火

  《明堂下经》曰:“古来灸病,忌松、柏、枳、橘、榆、枣、桑、竹八木火,切宜避之。有火珠耀日,以艾承之,得火为上。次有火镜耀日,亦以艾引得火,此火皆良。诸番部用镔铁击阶石得火,以艾引之,凡仓卒难备,则不如无木火,清麻油点灯上,烧艾茎点灸,兼滋润灸疮至愈不痛,用腊烛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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