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汉水滔滔,向东流去;它冲净了那些满脸长着胡须的敌人嘴上沾着人民的膏血。人们都说:当年你家的飞将军,英勇威列地打击敌人。攻破敌人坚固的城池的时候,迅速勇猛,像迅雷过耳那么快;在玉帐里谈论兵法或者是研究战术的时候,态度激昂兴奋,语言慷慨激烈,两颊都结了冰。回想王郎,你才到结发的年令,就从事戎马生活。继承着先人的事业。
我腰里悬挂的宝剑没有用了,只有在无聊的时候,把它当作乐器,弹着剑柄唱唱歌。今天拿着酒杯,喝着酒为你送别。况且这是我的好朋友你,又是重新被任用,你簇拥旌节的仪仗,登上了拜将坛,封你为统率大军的将军。你是大丈夫男儿汉,应当把马革裹尸当作自己的誓言,为了消灭
这首词是一首送别之作,因为友人军职升迁是一件大喜事,所以此词全无哀婉伤感之情,通篇都是对友人的赞扬与鼓励,只是最后提醒友人不要忘记知音好友,一点即止。
上片写战争过去,人们的战争,敌情观念薄弱了,“髭胡膏血”都被汉水洗净了,这是一句反义用语,道出了作者心里的不平。接着用“人尽说”回忆王君的“归时英烈”。下片的过片与上片的开头遥相照应。既然没有战争了,刀剑就应入库了。腰间剑,聊弹铗;尊中酒,堪为别——前两句由友人写到自己,以战国时的冯谖为喻,表达作者勇无所施、报国无门的愤懑。后两句表达自己对送行友人的歉意,言自己无物可送,只能用杯子之酒为别去的朋友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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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903篇诗文 ► 1379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