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孙子兵法·谋攻篇》
解释:用兵的原则,有十倍于敌的兵力就包围敌人,有五倍于敌的兵力就进攻敌人,有一倍于敌的兵力就要设法分散敌人,有与敌相等的兵力要设法击败敌人,兵力比敌人少就要退却,实力不如敌人就要避免决战。
善为吏者树德,不善为吏者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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