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名都盛产艳丽的美女,洛阳更有风度翩翩的少年。
我佩带的宝剑价值千金,身着的衣服奢华鲜艳。
斗鸡在东郊的道路上,赛马于长列的楸树间。
我骑马驰骋还不到半路,一双野兔就蹦到了跟前。
于是立即弯起gōng弩搭上了响箭,扬鞭策马追上了南山。
我左手挽弓,右手发箭,只一箭就把双兔射倒了。
别的技巧还没有施展,又迎头射中空中的飞鸢。
观猎的行人齐声喝彩,旁边的射手为我赞叹。
归来大宴于平乐古观,美酒一斗便值十千钱。
细切了鲤鱼烹煮虾羹,爆炒甲鱼再烧烤熊掌。
呼朋引伴地前来入座,长长的筵
《名都篇》属于乐府《杂曲歌·齐瑟行》歌辞,无古辞。诗写京洛少年斗鸡走马、射猎游戏、饮宴无度的生活。关于此诗的写作年代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以为这是曹植早期的作品,是建安年间他看到洛阳贵游子弟耽于逸乐的生活而作,其中甚至有他本人生活的影子。一以为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入京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考曹植于公元211年(建安十六年)所作的《送应氏》中说:“洛阳何寂寞,宫室尽烧焚,垣墙皆顿擗,荆棘上参天。”可见其时的洛阳确实破落不堪,故从后一种说法
从此诗所写的洛阳少年奢靡豪华的生活来看,不宜出现于建安或黄初年间,因洛阳在汉末经董卓之乱后,破败零落,贵族子弟不可能有如此骄奢淫逸的生活,故此诗宜系于太和年间曹植进入洛阳时所作,即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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