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子居于内,夜饮酒,己西向坐,妻东向坐,女安北向坐,妾坐于西北隅,执壶以酌,相与笑语。唐子食鱼而甘,问其妾曰:“是所市来者,必生鱼也?”妾对曰:“非也,是鱼死未久,即市以来,又天寒,是以味鲜若此。”于是饮酒乐甚。忽焉拊几而叹。其妻曰:“子饮酒乐矣,忽焉拊几而叹,其故何也?”唐子曰:“溺于俗者无远见,吾欲有言,未尝以语人,恐人之骇异吾言也。今食是鱼而念及之,是以叹也。”妻曰:“我,妇人也,不知大丈夫之事;然愿子试以语我。”
曰:“大清有天下,仁矣。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妻笑曰:“何以谓之贼也?”曰:“今也有负数匹布或担数斗粟而行于涂者,或杀之而有其布粟,是贼乎,非贼乎?”曰:“是贼矣。”
唐子曰:“杀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犹谓之贼;杀天下之人而尽有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谓之贼乎?三代以后,有天下之善者莫如汉,然高帝屠城阳,屠颍阳,光武帝屠城三百。使我而事高帝,当其屠城阳之时,必痛哭而去之矣;使我而事光武帝,当其屠一城之始,必痛哭而去之矣。吾不忍为之臣也。”
妻曰:“当大乱之时,岂能不杀一人而定天下?”唐子曰:“定乱岂能不杀乎?古之王者,有不得已而杀者二:有罪,不得不杀;临战,不得不杀。有罪而杀,尧舜之所不能免也;临战而杀,汤武之所不能免也;非是,奚以杀为?若过里而墟其里,过市而窜其市,入城而屠其城,此何为者?大将杀人,非大将杀之,天子实杀之;偏将杀人,非偏将杀之,天子实杀之;卒伍杀人,非卒伍杀之,天子实杀之;官吏杀人,非官吏杀之,天子实杀之。杀人者众手,实天子为之大手。天下既定,非攻非战,百姓死于兵与因兵而死者十五六。暴骨未收,哭声未绝。目眦未干,于是乃服衮冕,乘法驾,坐前殿,受朝贺,高官室,广苑囿,以贵其妻妾,以肥其子孙,彼诚何心而忍享之?若上帝使我治杀人之狱,我则有以处之矣。匹夫无故而杀人,以其一身抵一人之死,斯足矣;有天下者无故而杀人,虽百其身不足以抵其杀一人之罪。是何也?天子者,天下之慈母也,人所仰望以乳育者也,乃无故而杀之,其罪岂不重于匹夫?”
妻曰:“尧舜之为君何如者?”曰:“尧舜岂远于人哉!”乃举一箸指盘中余鱼曰:“此味甘乎?”曰:“甘”。曰:“今使子钓于池而得鱼,扬竿而脱,投地跳跃,乃按之椹上而割之,刳其腹,犀其甲,其尾犹摇。于是煎烹以进,子能食之乎?”妻曰:“吾不忍食也。”曰:“人之于鱼,不啻太山之于秋毫也;甘天下之味,亦类于一鱼之味耳。于鱼则不忍,于人则忍之;杀一鱼而甘一鱼之味则不忍,杀天下之人而甘天下之味则忍之。是岂人之本心哉!尧舜之道,不失其本心而已矣。”
妾,微者也;女安,童而无知者也;闻唐子之言,亦皆悄然而悲,咨嗟欲泣,若不能自释焉。
译文
唐子在家里住着,夜晚饮酒,自己朝西坐,妻子朝东坐,女儿安朝北坐,妾坐在西北角,拿着酒壶来给大家斟酒,大家愉快地说着话。唐子吃鱼觉得味道鲜美,问他的妾说:“这个买来的鱼一定是活鱼吧?”妾回答说:“不是。这鱼刚死不久,就买了来,天又冷,因此味道鲜美如此。”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都很高兴地喝着酒。忽然唐子拍案叹息起来。他的妻子说:“你饮酒很高兴呀,忽然拍案叹息,那是什么原因呢?”唐子说:“沉溺在流俗中的人没有远见,我有一些话,不曾把它告诉别人,是害怕人们对我的话感到惊骇诧异。现在吃这个鱼就想起来那些话,因此叹息呀。”妻子说:“我是个妇人,不知道大丈夫的事情,但是希望你试着对我说说
文章通过作者与妻妾的对话,用浅显的比喻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指出历代帝王无不屠杀广大人民而掠夺其财富。这种思想在当时的君权社会中显然是有进步意义的。全文以日常生活起兴,多用比喻,以浅近渐至深奥,由平缓渐至激烈,亦有孟子辩论的遗风。
题作“室语”,示“小中见大”。一般政论文章都有“严正”标题以揭示论题或意旨,此文则作“室语”,意即在家里说的话,看似闲话家常,实为一篇具有精深政洽思想理论的大文字,足以令世人惊心“骇异”,正是寓大于小,小中见大,而又使人感到平易亲切,会自然而然地接受作者的理论观点。
家人团坐,自“食鱼”入题。与一般政论不同,此文
明清易代,“天崩地解”。晚明已腐朽到“国势如溃瓜,手动而流液满地矣”,故明末农民起义军直捣北京,明思宗自缢,明朝覆亡。而吴三桂引清军入关,清廷入主中原,以军事手段征服全国,伴以“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之类的大屠杀。残酷的现实震醒了许多士大夫知识分子,他们在晚明思想解放潮流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刻地认识到封建君主专制的罪恶,并口诛笔伐,予以有力的揭露和批判。唐甄是顺治举人,尝任知县十个月即弃官而去,穷厄居吴中,在此背景下,他写下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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