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血书

杨涟 〔明代〕

  涟今死杖下矣!痴心报主,愚直仇人;久拼七尺,不复挂念。不为张俭逃亡,亦不为杨震仰药,欲以性命归之朝廷,不图妻子一环泣耳。

  打问之时,枉处赃私,杀人献媚,五日一比,限限严旨。家倾路远,交绝途穷,身非铁石,有命而已。雷霆雨露,莫非天恩,仁义一生,死于诏狱,难言不得死所。何憾于天?何怨于人?

  惟我身副宪臣,曾受顾命。孔子云:“托孤寄命,临大节而不可夺!”持此一念,终可以见先帝于在天,对二祖十宗与皇天后土、天下万世矣。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涟即身无完骨,尸供蛆蚁,原所甘心。但愿国家强固,圣德刚明,海内长享太平之福。此痴愚念头,至死不改。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杨涟如今将死于狱杖之下!一片痴心来报陛下,因为耿直而被奸人仇视;豁出性命已久,不再有什么挂念。面对奸党当政,不愿像汉代张俭那样到处逃亡,也不愿像东汉杨震一样服毒自尽。想以这条性命来报答朝廷,不及顾念妻儿哭泣哀痛。

  刑讯逼供之时,被冤枉定为贪赃之罪。狱吏为了献媚,发下严格的命令,每五日便来追赃。家庭倾覆,归路已远,故交断绝,穷途末路,我的身体也不是铁石所做,只是豁出性命一条而已。拷打折磨,难道不也是天恩吗?一生躬行仁义,最终死在诏狱,不能说没有死得其所。对上天和别人还有什么怨恨吗?

  只因我身担御史的职责,曾经受过先帝顾命,曾子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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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让论

方孝孺〔明代〕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 。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

  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士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曰:“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

  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

过故人庄

樊阜〔明代〕

山村行处好,偶过故人庄。
秋竹烟笼色,寒花露浥香。
一鸡鸣矮屋,双鹭落横塘。
留饮忘归去,陶然入醉乡。

回文

高启〔明代〕

风帘一烛对残花,薄雾寒笼翠袖纱。
空院别愁惊破梦,东栏井树夜啼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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