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往昔我们在长安醉眠花柳,与王公贵胄们同杯喝酒。
豪士面前,气岸凛然,什么时候风流肯落他人之后。
当时夫子正青春,我也当少年之时,在章华台走马挥金鞭。
在麒麟殿献纳文章,听歌看舞淹留在豪华﹑珍贵的玳瑁宴席。
原以为咱们就这样长久过下去了,那知道草动风尘起,那安禄山小子反了。
函谷关忽报胡马杀来,皇上身边的人一个个得以提拔,如同秦宫向阳的桃李开得格外绚丽。
我现在却远谪到夜郎去,愁死我了,何日朝廷金鸡大赦,让我回来?
注释
五侯:《汉书·元后传》:河平二年,上悉封舅谭为平阿侯,商成都侯,立红
前面八句描绘了诗人春风得意时的生活景象。开头两句写诗人醉眠花柳,与当朝权贵们开怀畅饮。显示出诗人当时的生活之奢华。后面四句则表现出诗人当时的心态。那时候,诗人风华正茂,豪气干云。手握金鞭,走马章台,流连琼筵,出入宫掖,睥睨权豪。花红酒绿时纵情喝酒,歌舞声中尽情享受。随后两句凸显出皇帝对诗人的宠信,诗人能够在宫殿中为皇帝呈献文章,在酒席上流连忘返。表现出诗人在朝廷上的地位之高。
中间两句是转折句,起承上启下的作用。诗人原本以为这种同赴侯门、走马章台、献赋金宫、醉卧酒筵的得意生活会永远持续下去,谁知好景不长,平地风雷,安史之乱爆发了。“函谷忽惊胡马来”,即指安史叛军攻
这首诗写于乾元元年(758年),李白在这年春天,终因参加永王李璘幕府事而获罪,被流放到夜郎(今贵州省桐梓县一带),此诗大概是诗人刚被流放时所作。辛判官,可能是李白供奉翰林时的朋友。或许这位辛判官在与诗人对饮时,反复安慰诗人,于是诗人慷慨高歌,尽情向他倾诉郁悒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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