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落羽的凤凰不如鸡,离开了金銮殿,只好扇动锦衣孤寂哀鸣。
枪打出头鸟,谁叫你那么喜欢提意见?那么会说话?那么会作诗?让笨嘴鸟儿妒忌,现如今只好飞回陇西的故林了。
注释
此诗作于唐玄宗天宝三年(公元744年),诗题一作《敕放归山,留别陆髓御不遇,咏鹦鹉》。金门,汉代宫门名,又名金马门;侍御,侍御史.官名,唐为御史台成员。王侍御、陆侍御,名字不详;鹦鹉,鸟名。种类甚多,羽毛色彩美丽。舌肉质而柔软,经反复训练,能模仿人舀的声音。
落羽,羽毛脱落。金殿,金銮殿。唐宫殿名。
绣衣,御的代称。《汉书》:“王贺为武帝绣衣御史。”
唐玄宗天宝三年(公元744年),李白被变相地放逐出京,也就是他自己所说的“勃赐归山”。这首诗就作于他离开长安之前,即“初出金门”时,去寻访王侍御史,不遇,看到他壁上碱的鹦鹉,便借咏画,抒写自己遭受谗言,而被迫离开京城的苦闷和怨愤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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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