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
一、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二、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 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
公元1025年(天圣三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题目理解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是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后面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详略处理,有力的突出了“伤”这一主题,为后来父亲不让他学习做铺垫,又与后来变成普通人作对比,突出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流露出作者对仲永变成普通人的惋惜。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
本文见闻得当,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节叶具焉。自蜩腹蛇蚹以至于剑拔十寻者,生而有之也。今画者乃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岂复有竹乎?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与可之教予如此。予不能然也,而心识其所以然。夫既心识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不学之过也。故凡有见于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视了然,而临事忽焉丧之,岂独竹乎?子由为《墨竹赋》以遗与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养生者取之;轮扁,斫轮者也,而读书者与之。今夫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为有道者,则非邪?”子由未尝画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
与可画竹,初不自贵重,四方之人,持缣素而请者,足相蹑于其门。与可厌之,投诸地而骂曰:“吾将以为袜!”士大夫传之,以为口实。及与可自洋州还,而余为徐州。与可以书遗余曰:“近语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袜材当萃于子矣。”书尾复写一诗,其略云:“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予谓与可:“竹长万尺,当用绢二百五十匹,知公倦于笔砚,愿得此绢而已!”与可无以答,则曰:“吾言妄矣,世岂有万尺竹哉?”余因而实之,答其诗曰:“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与可笑曰:“苏子辩矣,然二百五十匹绢,吾将买田而归老焉。”因以所画《筼筜谷偃竹》遗予曰:“此竹数尺耳,而有万尺之势。”筼筜谷在洋州,与可尝令予作《洋州三十咏》,《筼筜谷》其一也。予诗云:“汉川修竹贱如蓬,斤斧何曾赦箨龙。料得清贫馋太守,渭滨千亩在胸中。”与可是日与其妻游谷中,烧笋晚食,发函得诗,失笑喷饭满案。
元丰二年正月二十日,与可没于陈州。是岁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书画,见此竹,废卷而哭失声。昔曹孟德祭桥公文,有车过腹痛之语。而余亦载与可畴昔戏笑之言者,以见与可于予亲厚无间如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