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郊外的原野挨着城郭舒展开去。长路漫漫,客人已乘车离去,留下一溜迷茫的尘烟。一片寂静落寞。夕阳映照着远山徐徐落下,却迟迟不忍收去它那最后一抹的余红,犹如恋恋难舍城楼上那一角栏杆。陪我同去送客的歌妓一路上步态轻盈,这时也感到劳顿,于是来到短亭歇息,不期然竞遇到了我相好的情人,真是有情人何须事前相约。她劝我下马,重解绣鞍,再喝上几杯春酒,她那圆柔悦耳的嗓音、温情体贴的劝说,让我十分舒心。
醒来时发现自己睡在红楼里,不是正在短亭里与情人饮酒吗?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是昨晚还是今晨?又是谁扶我上马鞍?我竟然全记不得了。忽然一阵疾风,吹得帘幕飘飞翻动。我带着醉意,急匆匆来到西园
此此记词人送客遇妓醉饮的一段情事。按时间顺序先写郊原送客,次写归途遇妓欢饮,后写醉归惜花抒感。这段看似是写送客情事,实则是写词人政治失意的郁闷。
上片前三句写郊外的原野,长长的道路伸向远方。行人离去后,词人感到怅然若失,心里空落落的。后两句写孤城和残阳斜照,表达离愁别绪。词人把斜阳比喻成“余红”,相当新颖,并把感情寄托在余红上,说斜阳由于不舍城楼上的一处栏杆,迟迟不肯收敛起最后的一抹余晖。用斜阳对栏杆的不舍,来映衬词人对离去之人的不舍。这样,人与景融为一体,都被浓浓的离愁别绪笼罩着。接着,词人笔锋一转,描写陪同送行的歌妓。歌妓极力劝酒,词人大醉。
宣和三年(1121)四月,词人自汴京或顺昌府(今安徽省阜阳一带)赴处州(今浙江丽水一带)途中经扬州(农历四月是扬州红药的盛花期),此词正是写于此时。词人宣和三年(1121)四月尚在扬州,五月前就已经逝世,所以此词很可能是他所作的最后一首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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