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猪见真情

佚名 〔未知〕

  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邑有妻杀夫者,因放火烧舍,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讼于官。妻不服。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张举是吴国人,担任句章县官。这个县有一个妻子杀死了丈夫,趁机放火烧毁自家房屋,谎称丈夫是被大火烧死。丈夫家的人感到怀疑,便将女人诉讼到张举那里。妻子不服罪。于是张举就牵来两头猪:一头杀死它,一头活着时用柴火焚烧,活活烧死的猪口里有灰,杀死再烧的口里无灰。接着将丈夫的尸体进行检验,口里果然没有灰。审讯之后,妻子终于认了罪。

注释
吴:即吴地,今江苏苏州一带。
句章:古地名。
令:县令。
邑:县,当地。
因:趁机。
舍:房屋。
称:谎称。
讼:告状。
举:指张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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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亦称无名氏,是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源于古代或民间、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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