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列传第四十一》阅读附答案
李冲,字思顺,陇西人,敦煌公宝少子也。少孤,为长兄荥阳太守承所携训。
高祖初,以例迁秘书中散,典禁中文事,渐见宠待。迁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
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冲以三正治民,所由来远,于是创三长之制而上之。文明太后览而称善,引见公卿议之。中书令郑羲、秘书令高祐等曰:“冲求立三长者,乃欲混天下一法。言似可用,事实难行。”羲又曰:“不信臣言,但试行之。事败之后,当知愚言之不谬。”太后曰:“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包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群议虽有乖异,然惟以变法为难,更无异义。遂立三长,公私便之。
迁中书令,加散骑常侍,给事中如故。寻转南部尚书,赐爵顺阳侯。冲为文明太后所幸,恩宠日盛,赏赐月至数十万,进爵陇西公,密致珍宝御物以充其第,外人莫得而知焉。冲家素清贫,于是始为富室。而谦以自牧,积而能散,近自姻族,逮于乡闾,莫不分及。时以此称之。
文明太后崩后,高祖居丧引见,待接有加。君臣之间,情义莫二。东宫既建,拜太子少傅。
初,冲兄佐与河南太守来崇同自凉州入国,素有微嫌。佐因缘成崇罪,饿死狱中。后崇子护又纠佐赃罪,佐及冲等悉坐幽系,会赦乃免,佐甚衔之。至冲宠贵,综摄内外,护为南部郎,深虑为冲所陷,常求退避,而冲每慰抚之。护后坐赃罪,惧必不济。冲乃具奏与护本末嫌隙,乞原恕之,遂得不坐。
冲敏有巧思。北京明堂、圆丘、太庙,及洛都初基,安处郊兆,新起堂寝,皆资于冲。然兄弟子侄,皆有爵官,一家岁禄,万匹有余;是其亲者,虽复痴聋,无不超越官次。时论亦以此少之。
李彪之入京也,孤微寡援,以冲好士,倾心宗附。冲亦重其器学,每言之于高祖。及彪为中尉兼尚书,为高祖知待,便谓非复藉冲,而更相轻背,惟公坐敛袂而已,无复宗敬之意也。冲颇衔之。冲数责彪前后愆悖,瞋目大呼,投折几案。冲素性温柔,而一旦暴恚,遂言语乱错,犹扼腕叫詈,称李彪小人。医药所不能疗,或谓肝藏伤裂。旬有余日而卒,时年四十九。高祖为举哀于悬瓠,发声悲泣,不能自胜。有司奏谥曰文穆,葬于覆舟山。 节选自《魏书 列传第四十一》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 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包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
B、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包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
C、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包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
D、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包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愚”谦称自己不聪明。其他的谦称还有:“鄙”谦称自己身份低微;“敝”谦称自己或自己的事物不好;“卑”谦称自己学识浅薄。 “舍”用以谦称自己的家或自己的卑幼亲属。
B、“太子少傅”是古代官名,与太子少师、太子少保合称“东宫三少”。后逐渐成为虚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
C、“几案”即“案几”,几是古代人们坐时依凭的家具,案是人们进食、读书写字时使用的家具,因为二者在形式和用途上难以划出截然不同的界限,所以人们常把几案并称。
D、古代帝王、诸侯、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善贬恶,称为谥或谥号。如梁惠王的谥号是“惠”,秦穆公的谥号是“穆”,都是表扬性的谥号,而“厉”“灵”“炀”等都是恶谥。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鉴于以往的宗主都护制度导致隐瞒户口的弊端,李冲创制三长制上奏朝廷,一些大臣认为变法难以施行而表示反对。最后在文明太后的支持下,三长制得以施行。
B、虽然李冲因为兄长李佐贪污被来护检举而牵连入狱,但李冲并未因此而报复来护,后来来护因贪赃获罪后,李冲还奏请宽恕他,使他免受牢狱之灾。
C、李冲深得高祖器重,他的兄弟子侄都有官爵,一家人每年的俸禄达一万多匹绢布,凡是和他亲近的人,无不破格提拔官位,时人因此都羡慕不已。
D、李彪初入京时,倾心敬仰依附李冲。但受到高祖知遇后,便轻视背离李冲,只在公开场合略表敬意而已。李冲对此很是记恨,最后竟然狂怒致病,英年早逝,令人扼腕。
13.把文言文中划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高祖初,以例迁秘书中散,典禁中文事,渐见宠待。(5分)
(2)密致珍宝御物以充其第,外人莫得而知焉。冲家素清贫,于是始为富室。(5分)
参考答案
10、选C。(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包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
11、选A。“鄙”谦称自己学识浅薄,“卑”谦称自己身份低微。
12、选C。时人也因此而轻视他。
13、(1)高祖初年,按照常规提拔为秘书中散,掌管宫中文书事务,逐渐被宠爱优待。(“以例”、“迁”、“典”、“见”、句意各1分,共5分。)
(2)(太后)暗中送珍宝和御用物品来充实他的宅第,外人无从知晓。李冲家向来清贫,从这时开始成为富豪。(“致”、“御物”、“素”、“于是”、句意各1分,共5分)
参考译文
李冲,字思顺,陇西人,敦煌公李宝的小儿子。少年时死了父亲,为长兄荣阳太守李承所抚养教育。
高祖初年,按照常规提拔为秘书中散,掌管宫中文书事务,逐渐被宠爱优待。升为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
以前没有三长,只设立宗主都护,因此百姓多隐瞒户口,五十或三十家才立一户。李冲鉴于以三正治理百姓,由来久远,于是为创制三长制而上奏。文明太后看后说好,推荐给公卿大臣讨论。中书令郑羲、秘书令高祐等说:“李冲请求设立三长,这是想统一天下的法令。说起来似乎可以采用,实际上难以推行。”郑羲又说:“如果不信我的话,就试行它,事情失败之后会知道我的话不错。”太后说:“设立三长,则百姓课税有固定的标准,租赋有固定的数量,包庇的户口可以查出来,侥幸逃避的人可以被制止,为什么行不通呢?”大家议论虽然有差异,但只认为变法困难,再没有其他主张。于是设立三长,公私都以此为便。
升为中书令,加散骑常侍,仍旧任给事中。不久转为南部尚书,赐爵顺阳侯。李冲被文明太后宠幸,受到的恩宠一天天增加,赏赐钱财每月达数千万,进爵为陇西公,太后暗中送珍宝和御用物品充实他的私宅,外人无从知晓。李冲家向来清贫,这时开始成为富豪。但他以谦虚约束自我,既能聚财又能散财,近自亲戚远到乡里,没有不分到的。当时的人因此称道他。
文明太后去世后,高祖守丧,对李冲的引见接待更胜于前。君臣之间,情义一致。设立太子后,授予太子少傅一职。
当初,李冲兄李佐与河南太守来崇一起从凉州来归附魏国,二人平时有些小矛盾,李佐罗织来崇的罪名,使他饿死狱中。后来来崇之子来护又检举李佐的贪污罪,李佐与李冲等人都因此被囚禁,遇上大赦才被放出,李佐很记恨来护。到李冲受宠显贵、统管内外时,来护为南部郎,很担心被李冲陷害,常求退避,而李冲每每安慰他。来护后来因贪赃获罪,担心必定不能免罪。李冲于是详细上奏与来护的矛盾本末,请求原谅他,来护因此没有被处罚。
李冲机敏而有灵巧的构思。北京明堂、圆丘、太庙以及洛阳划定基址、设置郊庙之地、新修殿堂都全靠李冲。但他的兄弟子侄都有官爵,一家人每年的俸禄达一万多匹绢布,凡是他亲近的人,即使痴呆耳聋无不破格提拔官位,当时舆论也因此而轻视他。
李彪入京后,孤单卑微缺少靠山,认为李冲喜好人才,倾心敬仰依附他。李冲也看中他的才华,常向高祖推荐。直到李彪任中尉兼尚书,受到高祖知遇,便认为不是依赖李冲而得升迁,因而轻视背离他,只在公开场合略表敬意而已,不再有敬仰之意。李冲很记恨他。李冲多次数落李彪前后的过错,瞪起眼睛大呼,摔坏了几案。李冲向来性情温和,一旦突发狂怒,就言语错乱,还扼腕叫骂,称李彪是小人。医药不能治疗,有人认为是肝脏破裂。十多天后他就去世了,当时才四十九岁。高祖在悬瓠为他举行悼念仪式,悲痛的哭出声来不能自已。有关部门上奏谥号为文穆,安葬在覆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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