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系青春,少住春还去。意思翻译、赏析

时间:2020.09.19 10:43:54 编辑:文言文
欲系青春,少住春还去。

出自宋代朱淑真的《蝶恋花·送春》

楼外垂杨千万缕。欲系青春,少住春还去。犹自风前飘柳絮。随春且看归何处。
绿满山川闻杜宇。便做无情,莫也愁人苦。把酒送春春不语。黄昏却下潇潇雨。

参考翻译

翻译及注释

翻译
楼外垂杨千条万缕,仿佛要拴住春天的脚步,春天却匆匆而过不曾稍停。只有柳絮仍然在风里飘飞,它随春风要看春归向何处?
绿色的山川只听杜鹃乌啼叫,它本是无情的鸟,凄厉的叫声岂不也在为人愁苦。举杯送别春天,春天却不语,黄昏时候却下起了潇潇细雨。

注释
1、系:拴住。
2、青春:大好春光。隐指词人青春年华。
3、少住:稍稍停留一下。
4、犹自:依然。
5、杜宇:杜鹃鸟。
6、便作:即使。
7、莫也:岂不也。
8、“把酒”句:把酒,举杯;把,持、拿。送春,阴历三月末是春天最后离去的日子,古人有把酒浇愁以示送春的习俗。此句与王灼《点绛唇》“试来把酒留春住,问春无语,席卷西山雨”写法相似。
9、潇潇雨:形容雨势之疾。

参考赏析

赏析

  惜春伤春,留春送春,词中常调。这首“送春”词却别具一份女词人的巧思妙想与慧心深情。

  上片化景物为情思,纯从“楼外垂杨”着笔。从风飘柳絮的景象看,词中所写,当是暮春烟柳,而非细叶新裁的仲春嫩柳,这样方与送春之旨吻合。杨柳依依的形象和折柳送别的风习使人们从柳条想到送别,原很自然;但从“垂杨千万缕”想到它“欲系青春”,却是女词人的独特感受。从“送”到“系”,虽只在一转换之间,却包含了想象的跨越飞跃,进一步写出了柳的缱绻多情。那千万缕随风荡漾的柳丝,像是千万缕柔曼的情思,力图挽住春天。然而“少住春还去”,春毕竟是留不住的。他人至此,不过叹息伤感而已,词人却从随风飘荡的柳絮生出“随春且看归何处”的奇思妙想。柳絮的形象,在诗词中或状撩乱春愁,或状漂荡无依,即使联想到“送”,也只有“飞絮送春归”(蔡伸《朝中措》)一类想象。朱淑真却以女词人特有的灵心慧性和缠绵执着,将它想象成一直深情地追随着春天,想看一看春究竟归于何处。由“系”到“随”,进一步写出了柳对春天的无限依恋和无尽追踪。

  下片从“春归”生出,转从送春的词人方面着笔。“绿满山川”正是暮春之景。这一望碧绿之中正含有落花飞絮狼藉的伤感记忆,更何况耳畔又时时传来象征着春归的杜鹃鸟凄伤的呜叫声。目接耳闻,无非芳春消逝的景象即便是无情人,恐怕也要为之愁苦不已。“便作”句先从反面假设,“莫也”句则故用摇曳不定之语从正面渲染愁苦,愈觉情怀酸楚。写到这里,方才引出这位满怀愁情的女主人公。“系春”不住,“随春”难往,唯有“送春”:“把酒送春春不语,黄昏却下潇潇雨。”这两句似从欧词“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化出,但独具神韵。在词人感觉中,这即将离去的春天,像是怀着无限别离的惆怅与感伤,悄然无语,与伤春的词人默然相对。时近黄昏,又下起了潇潇细雨。这“潇潇雨”,像是春天告别的细语,又像是春天归去的叹息。而女主公情怀的黯淡、孤寂也从中隐隐传出。妙在“不语”与“潇潇雨”之间存在着一种似有若无的对应与联系,使读者感到这悄然飘洒的“雨”仿佛是一种不语之“语”。这一境界空晨。极富象外之致的结语使词在巧思妙想之外更多了一份悠远的情致。

  全词通过描写外缕垂杨、飞絮缱绻、杜鹃哀鸣、春雨潇潇,构成一副凄婉缠绵的画面,一个多愁善感,把酒送春的女主人公的形象活现在这幅画面中,词句清丽,意境深远。

鉴赏

  宋代有不少“惜春”词。暮春景色不外乎柳絮纷飞,杜鹃哀呜,暮雨淅沥,抒发的不过是作者的惋惜之情。然而,女词人朱淑真却通过丰富的想象力和贴切的拟人手法,将暮春景色表现得委婉多姿、细腻动人,在宋代诸多惜春之作中,显出它自己独有的艺术特色。

  朱淑真在少女时期也曾“天资秀发,性灵钟慧”(宋·魏仲恭《朱淑真断肠诗词序》),写过欢快明丽的《春景》诗:“斗草寻花正及时,不为容易见芳菲。谁能更觑闲针线,且滞春光伴酒卮。”──她要趁春光明媚而及时地去寻觅鲜花,去与女伴们斗草戏耍。这不仅因芬芳秾艳的春景不易常见(故而弥足珍贵),更重要的是由大自然的春光唤醒了自己的青春之感,激发了对自己美好青春的珍惜之情(所以对春天倍感可亲可爱),因而她不肯为闺中“女训”“女诫”所拘钳去拿针缝线学什么无味的女红,而要欢欣喜悦地举起酒杯,邀请春天这少女般的伴侣陪自己共度人生之良辰。然而,曾几何时,在经历了人世的辛酸折磨之后(传说她“早岁不幸父母失审,不能择伉俪”,“乃下配一庸夫”致使“一生抑郁不得志”,“每临风对月,触目伤怀”),朱淑真却给后人送来了悲凄幽悒的《送春》词。扫视这前后的强烈反差,读者既可感触到旧时代的凄风苦雨,又可从女作家不同风貌的艺术描述中领略到不同的审美韵致,从而丰富自己的美感经验。 

  词中首先出现的是垂杨。“楼外垂杨千万缕,欲系青春,少住春还去”三句,描绘了垂杨的绿姿。这种“万条垂下绿丝绦”(贺知章《咏柳》)的景色,对于阴历二月(即仲春时节),是最为典型的。上引贺诗中即有“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之句。它不同于“浓如烟草淡如金”的新柳(明人杨基《咏新柳》),也有别于“风吹无一叶”的衰柳(宋人翁灵舒《咏衰柳》)。为什么借它来表现惜春之情呢?主要利用那柔细如丝缕的枝条的构造成似乎可以系留着事物的联象。“少住春还去”,在作者的想象中,那打算系住春天的柳条没有达到目的,它只把春天从二月拖到三月末,春天经过短暂的逗留,还是决然离去了。 

  “犹自风前飘柳絮,随春且看归何处”两句,对暮春景物作了进一层的描写。柳絮是暮春最鲜明的特征之一,所以诗人们说:“飞絮著人春共老”(范成大《暮春上塘道中》)、“飞絮送春归”(蔡伸《朝中措》)。他们都把飞絮同残春联系在一起。朱淑真却独出心裁,把天空随风飘舞的柳絮,描写为似乎要尾随春天归去,去探看春的去处,把它找回来,像黄庭坚在词中透露的:“若有人知春去处,唤取归来同住”(《清平乐》)。比起简单写成“飞絮”“送春归”或“著人春意老”来,朱淑真这种“随春”的写法,就显得更有迂曲之趣。句中用“犹自”把“系春”同“随春”联系起来,造成了似乎是垂杨为了留春,“一计不成,又生一计”的艺术效果。  

  像飞絮一样,哀鸣的杜宇(杜鹃鸟)也似看作是残春的标志。“绿满山川闻杜宇,便做无情,莫也愁人苦”,春残时节,花落草长,山野一片碧绿。远望着这暮春的山野,听到传来的杜鹃鸟的凄厉叫声,词人在想:杜鹃即使(便做)无情,也为“春去”而愁苦,因而发出同情的哀鸣,词人通过这摇曳生姿的一笔,借杜宇点出人意的愁苦,这就把上片中处于“暮后”的主人公引向台前。在上片,仅仅从“楼外”两个字,感觉到她的楼内张望;从“系春”“随春”,意识到是她在驰骋想象,主人公的惜春之情完全是靠垂杨和柳絮表现出来的。现在则由侧面烘托转向正面描写。 

  “把酒送春春不语”。系春既不可能,随春又无结果,主人公看到的只是暮春的碧野,听到的又是宣告春去的鸟鸣,于是她只好无可奈何地“送春”了。  

  阴历三月末是春天最后离去的日子,古人常常在这时把酒举杯,以示送春。唐末诗人韩偓《春尽日》诗有“把酒送春惆怅在,年年三月病恹恹”之句。朱淑真按照旧俗依依不舍地“送春”,而春却没有回答。她看到的只是在黄昏中忽然下起的潇潇细雨。作者用一个“却”字,把“雨”变成了对春的送行。这写法同王灼的“试来把酒留春住,问春无语,帘卷西山雨”(《点绛唇》)相似,不过把暮雨同送春紧密相连,更耐人寻味:这雨是春漠然而去的步履声呢,还是春不得不去而洒下的惜别之泪呢?  

  这首词同黄庭坚的《清平乐》都将春拟人,抒惜春情怀,但写法上各有千秋。黄词从追访消逝的春光着笔,朱词从借垂柳系春、飞絮随春到主人公送春,通过有层次的心理变化揭示主题。相比之下,黄词更加空灵、爽丽,朱词则较多寄情于残春的景色,带有凄忱的情味,这大概和她的身世有关。

创作背景

  朱淑真在少女时有一段纯美的爱情,但婚后生活却十分不如意,最后忧郁而终。这首词正是她对昔日美好生活一去不复返的追恋哀伤不已的反映。

作者介绍

朱淑真

朱淑真(约1135~约1180),号幽栖居士,宋代女诗人,亦为唐宋以来留存作品最丰盛的女作家之一。南宋初年时在世,祖籍歙州(治今安徽歙县),《四库全书》中定其为“浙中海宁人”,一说浙江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于仕宦之家。夫为文法小吏,因志趣不合,夫妻不睦,终致其抑郁早逝。又传淑真过世后,父母将其生前文稿付之一炬。其余生平不可考,素无定论。现存《断肠诗集》、《断肠词》传世,为劫后余篇。...

【看完本文的人还浏览过】

  • 送数声惊雁,下离烟水,嘹唳度寒云。意思翻译、赏析

    送数声惊雁,下离烟水,嘹唳度寒云。 出自宋代孔夷的《南浦·旅怀》 风悲画角,听单于、三弄落谯门。投宿骎骎征骑,飞雪满孤村。酒市渐闲灯火,正敲窗、乱叶舞纷纷。 送数声惊雁,下离...

  • 汴京纪事原文翻译_注释_赏析

    原文 汴京纪事① 刘子翚(huī) 辇毂繁华事可伤②,师师垂老过湖湘③。 缕衣檀板无颜色④,一曲当时动帝王⑤。 注释 ①汴京:今河南开封市,为北宋都城。 ②辇毂:皇帝的车驾,这里指京...

  • 春雨楼头尺八箫,何时归看浙江潮?意思翻译、赏析

    春雨楼头尺八箫,何时归看浙江潮? 出自清代苏曼殊的《本事诗十首·选二》 乌舍凌波肌似雪,亲持红叶索题诗。 还卿一钵无情泪,恨不相逢未剃时。 春雨楼头尺八箫,何时归看浙江潮? 芒...

  • 城小贼不屠,人贫伤可怜。

    城小贼不屠,人贫伤可怜。 出自唐代元结的《贼退示官吏》 癸卯岁,西原贼入道州,焚烧杀掠,几尽而去。明年,贼又攻永破邵,不犯此州边鄙而退。岂力能制敌与?盖蒙其伤怜而已。诸使何...

Copyright @ 文言文   闽ICP备20200227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