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六十章》原文及翻译|注释|赏析
【 原文】
治大国若烹小鲜①。
以道莅天下②,其鬼不神③;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④。
〔注释〕 ①烹:煎。小鲜:小鱼。治大国若烹小鲜:是说治理大国不可有为多事,如同煎小鱼不可经常翻动一样。 ②莅:临。 ③神:灵、作用。这里“神”作动词解。下文同。其鬼不神:鬼怪起不了作用。 ④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蒋锡昌说:“言天下有道,神与圣人两不相伤,故德交归于民也。”(《老子校诂》)
〔赏析〕 本章老子认为要像煎小鱼那样去治理国家,实行“无为”的原则,这样就能使一些本来有害的东西(如鬼)起不了危害的作用。于是人们之间互不相伤,天下也就太平。
具体来说,老子由煎小鱼不宜多翻,喻说到治理国家也不可以烦苛之政来干扰百姓,强调“清静无为”。对于这种“烹鱼烦则散”的哲理,韩非子作过具体的解释,他在《解老》篇中说道:“凡法令更则利害易,利害易则民变业,故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藏大器而数徙之则多败伤,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所以,有道之君应贵清静而重变法。
如此,则哪有鬼神作怪之事?即使作怪也伤害不了人。所以老子说道:“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这实际上说明只要人不作怪,这“鬼”又怎能作怪?
而凡鬼神作怪也均在主体有疾有事之时发生,人之有疾则疑神疑鬼,国之有事则兴妖作怪。《左传》昭公七年就记载着郑国在铸刑书那年(昭公六年,即公元前536年)“闹鬼”之事:原本反对铸刑书的伯有、子孔,在被公孙段、驷带参与杀害之后闹鬼,其“鬼”称要在壬子(铸刑书之年的三月二日)报复杀驷带,壬寅(铸刑书之年的第二年正月二十七日)报复杀公孙段;后果真“应验”,使国人非常恐惧,逼迫无神论者子产不得不立伯有之子和子孔之子为大夫,以祀其父。这说明国之闹“鬼”与政治事件联系在一起。所以也只有将身将国料理得气血旺盛,顺理得道,“鬼”也就无法兴妖作怪。而这关键则是少欲清静,少欲清静则少祸害,而圣人执此以莅天下则不伤民,同样鬼怪不神亦不伤民,于是民众就能在这“两不相伤”中得到双倍的德惠(张松如语)。
【作者简介】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阳,或曰谥伯阳,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人,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详,大约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老子是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历史名人之一,与庄子并称老庄。在道教中,老子被尊为道教始祖,称“太上老君”。在唐朝,老子被追认为李姓始祖。
老子思想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其思想核心是朴素的辩证法。在政治上,老子主张无为而治、不言之教。在权术上,老子讲究物极必反之理。在修身方面,老子是道家性命双修的始祖,讲究虚心实腹、不与人争的修持。老子传世作品《道德经》(又称《老子》),是全球文字出版发行量最大的著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