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桔千树
【文言文】
李衡于武陵龙阳泛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树。临死敕儿曰:“吾州里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可足用矣。”吴末,甘橘成,岁①得绢数千匹。恒称太史公所谓“江陵千树橘,与千户侯等②”者也。
樊重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此种殖之不可已已也。谚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此之谓也。
【翻译】
李衡在武陵龙阳的沙洲上造了座宅院,种了一千株柑橘树。临死时告诫儿子说:“我在沙洲里面有一千个树木奴隶,它们不要求你给提供衣服和食物,每年每个木奴创造一匹绢的价值,也就足够你用的了。”吴国末年,柑橘长成,每年可以得到数千匹绢的价值。这就是人们常常提到的太史公司马迁的名言“江陵一带谁种植一千棵柑橘树,财富可以与千户侯相等。”樊重想要制作器物,就提前种上梓树和漆树,当时的人都嘲笑他。然而过几年之后,所种树木都派上用场。以前嘲笑他的人都向他借木材和漆。这说明种植是千万不可放弃的。谚语说:“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就是说这个道理。
【注释】
1.敕:告诉。
2.责:索取,求取。
3.岁:每年。
4.恒:长久。
5.称:符合。
6.等:相同,相等。
7.嗤:嘲笑,讥讽。
8.然:然而。
9.假:借。
10.己己:停止,休止。用以加重语气。前一个“已”是“停止”,后一个“已”是语气词。
【作者简介】
贾思勰(jiǎ sī xié),北魏时人,汉族,益都(今属今山东省寿光市西南)人,生活于我国北魏末期和东魏(公元六世纪),曾经做过高阳郡(今山东临淄)太守。是中国古代杰出的农学家。为弘扬民族文化精神,表彰他对人类所作的巨大贡献,临淄区在淄博市齐城农业高新开发区——万亩农业示范园内建馆以志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