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马犬事
【文言文】
欧阳公①在翰林时②,常与同院③出游。有奔马毙④犬,公曰:“试书其一事。”一曰:“有犬卧于通衢⑤,逸马蹄而杀之。”一曰:“有马逸⑥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公曰:“使之修史,万卷未已也。”曰:“内翰⑦云何?”公曰:“逸马杀犬于道。”相与⑧一笑。
【翻译】
欧阳修在翰林院任职的时候,经常和同样在翰林院任职的人外出游玩。(他们)看到一匹奔马踩死了一条狗。欧阳修说:“大家尝试记叙一下这件事。”一个朋友说:“有狗卧在大道上,被奔马用蹄子踩死了。”另一个朋友说:“有一匹马跑过大道,一只狗被它踩死。”欧阳修说:“如果让你们来编撰史书,恐怕一万卷也写不完啊!”几位朋友问欧阳修说:“你说如何写这件事?” 欧阳修说:“奔逃的马在大道上踩死了狗。”朋友们相视一笑。
【注释】
①欧阳公:欧阳修,字永叔,自号醉翁、六一居士,北宋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是北宋文坛的领袖、宋代散文的奠基人。
②在翰林时:在翰林院供职时,翰林院即北宋的翰林学士院,在翰林学士院供职的都称翰林学士。 专为朝廷起草命令、修撰史书等。
③同院:指与欧阳修同在翰林院供职的人。
④毙:杀,在这里指被踩死。
⑤通衢(衢 qú):通往各处的大道,四通八达的大街。
⑥逸马:奔马。逸,奔驰。
⑦内翰,翰林的别称,此处指欧阳修。
⑧相与:相互。
⑨书:写,记叙。
⑩云何:说什么。
11.于:在
12。而:又,并且。
【道理】
《书马犬事》字面意思为描述的一场简单的事故。今指如何简单的把事讲明白。
启示我们:说话要尽量简洁明白,写作要言简意赅,绝对不可啰嗦,做事要爽快不拖拉。
【作者介绍】
冯梦龙(1574年—1646年),字犹龙,又字子犹,公鱼。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等。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明代文学家、思想家、戏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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