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翁归传
《尹翁归传》出自《汉书》卷七十六。
【文言文】
尹翁归字子兄,河东平阳人也,徙杜陵,翁归少孤,与季父居。为狱小吏,晓习文法,喜击剑,人莫能当。是时大将军霍光秉政,诸霍在平阳,奴客持刀兵入市斗变,吏不能禁,及翁归为市吏,莫敢犯者。公廉不受馈,百贾畏之。
后去吏居家。会田延年为河东太守,行县至平阳,悉召故吏五六十人,延年亲临见,令有文者东,有武者西。阅数十人,次到翁归,独伏不肯起,对曰:“翁归文武兼备,唯所施设。”功曹以为此吏倨傲不逊,延年曰:“何伤?”遂召上辞问,甚奇其对,除补卒吏,便从归府。案事发奸,穷竟事情,延年大重之,自以能不及翁归,徙署督邮。河东二十八县,分为两部,闳孺部汾北,翁归部汾南。所举应法,得其罪辜,属县长吏虽中伤,莫有怨者。举廉为缑氏尉,历守郡中,所居治理,迁补都内令,举廉为弘农都尉。
征拜东海太守,过辞廷尉于定国。定国家在东海,欲属托邑子两人,令后堂待见。定国与翁归语终日,不敢见其邑子。既去,定国乃谓邑子曰:“此贤将,汝不任事也,又不可干以私。”
【翻译】
尹翁归字子兄,是河东平阳人,后来迁徙到杜陵。尹翁归小时死了父亲,跟他的叔父住在一起。他担任办理诉讼的小吏,通晓法令条文。喜爱击剑,没有谁能抵挡他。当时大将军霍光主持政事,霍家人住在平阳,家奴门客拿着兵器进入街市殴斗闹事,主管官员无法制止,等到尹翁归做街市的主管官吏,没有谁敢违犯法律。他公正廉洁不接受贿赂,商人们都畏服他。
他后来离职回家。刚好碰上田延年担任河东太守,巡视属县来到平阳,将当地旧吏五六十人全部召集起来,田延年亲自去跟他们见面,叫他们有文才的站在东边,有武略的站在西边。考察了解了几十个人,轮到尹翁归,只有他伏在地上不肯起身,他对答道:我文才武略齐备,您只管吩咐。功曹认为这个小吏傲慢不谦逊,田延年说:这有什么关系?于是叫他上堂来,设下文辞让他回答,田延年感到他的回答很不一般,授任补职让他做了卒史(官名),于是带他回到郡府。他调查事情揭发坏人,彻底了解事情的底细,田延年十分器重他,田延年自己感到才能比不上尹翁归,调任他做了督邮。
河东郡属下二十八个县,分成两部,闳孺主管汾北一部,尹翁归主管汾南一部。尹翁归检举揭发他人时都符合法制规定,掌握违法者的犯罪事实,属县长吏虽然受到他的制裁,也没有谁怨恨的。他被推举廉能担任缑氏县尉,曾经做过郡中太守,他任职的地方都治理得很好,升职补任都内令,被推举廉能担任弘农都尉。
朝廷征召他任命他做东海太守,他去拜访辞别廷尉于定国。于定国老家在东海郡,他想将两个同乡后辈托付给尹翁归,请他关照,就让这两个人坐在后堂等着出来见尹翁归。于定国跟尹翁归谈论了一整天,始终不敢让那两个同乡出来拜见尹翁归。尹翁归离开之后,于定国才对同乡后辈说:他是一个好郡守,你们没有能力在他手下任职,他是不能用私情去请求的。
【注释】
孤:幼年丧父
季父:叔父
为:办理
狱:诉讼案件
晓习:通晓熟习
文法:法令条文
秉:执掌
斗变:斗殴闹出事变
贾:商人
居家:赋闲
行县:到县里巡视
阅:考核,考察
次:按次序
施设:安排
功曹:郡县的佐吏
伤:妨碍
招:叫
上:上前
辞:文辞(名次作状语)
除:授予官职
补:候补
督邮:官职名
举:检举
应:按照
虽:虽然
中伤:处罚
举廉:推举孝廉。孝廉是汉代对士人品行的评定
历:历任
居:管辖
迁:升职
都内令:官职名
征:征召
过:拜访
属:通“嘱”
邑子:同乡青年
既:...以后
将:太守
任:胜任,担当
干:求
私:私交
【尹翁归的品格】
根据《尹翁归传》中的事迹,尹翁归这个人物形象具有不畏强权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的品格,文中用“廉”和“公”两个字评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