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雁
【文言文】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竟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翻译】
从前有一对兄弟看到天上的飞雁,准备拉长弓射击大雁,一边说:“射下来就煮着吃。”他的弟弟争着说:“行动舒缓的雁煮着吃最好,善于飞翔的雁烤着吃最好。”争吵起来,而且同到社伯那里去评理。长者建议把雁剖成两半,用一半煮一半烤的吃法解决了他们的争吵。随后兄弟俩再去找天上的飞雁,飞雁早已又高又远地飞走了。
【注释】
1.睹:看见。
2. 援:拉。
3.烹:烧煮。
4.舒燕:栖息的大雁。
5.宜:应该。
6.燔(fán):烤。
7.竞斗:争吵;争吵。
8.讼(sòng):裁决。
9.社伯:古代二十五家为一社。社伯是一社之长。
10.索:寻找。
11.昔:以前,昔日。
12.翔雁:飞翔的大雁。
13.燔:烤。
14.竟:最终。
【争雁的寓意】
争雁,表面意义是不要一昧无休止去争论做一件事的方法,而错过完成它的机会。
《争雁》告诉人们:事情要分清本末主次和轻重缓急,否则将一事无成。
【作者】
刘元卿 (1544-1609),字调甫,号旋宇,一号泸潇,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坊楼南陂藕下村人。明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江右四君子”之一,江右王门后期大家,在理学、教育和文学等领域皆卓有成就,著述甚丰,有《刘聘君全集》,其寓言集《贤奕篇》被收入“四库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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