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有狱三年不决
战国策·楚一·鄙人有狱三年不决
《鄙人有狱三年不决》是创作于战国时期的文言文,出自西汉刘向编著的《战国策》。以下是文言文(www.wywzj.cn)整理的《鄙人有狱三年不决》文言文原文及翻译,欢迎阅读。
文言文
鄙人有狱三年不决者,故令请其宅,以卜其罪。客因为之谓昭奚恤曰:“郢人某氏之宅,臣愿之。”昭奚恤曰:“郢人某氏,不当服罪,故其宅不得。”客辞而去。昭奚恤已而悔之,因谓客曰:“奚恤得事公,公何为以故与奚恤?”客曰:“非用故也。”曰:“谓而不得,有悦色,非故如何也?”
翻译
郢城一个人有讼事三年没有判决,因此让一个人假装请求买他的住宅,用这件来卜测他是否有罪。受他委托的人因此为他对昭奚恤说:“郢城某某人的住宅,我希望买下它。”昭奚恤说:“郢城某某人,不应当判罪,所以他的住宅您是得不到的。”受委托的人辞谢要走。昭奚恤旋即对自己说出的话很后悔,就对受蚕托的人说:“奚恤可以事奉您,您为什么借买房来探试我的意思?”受委托的人说:“不是用事情来探听您的态度看法。”昭奚恤说:“请求而没有得到,但却表现出喜悦的脸色,不是用这件事试探是什么。”
作者简介
刘向(约前77—前6)又名刘更生,字子政。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沛县(今属江苏)人。楚元王刘交四世孙。汉宣帝时,为谏大夫。汉元帝时,任宗正。以反对宦官弘恭、石显下狱,旋得释。后又以反对恭、显下狱,免为庶人。汉成帝即位后,得进用,任光禄大夫,改名为“向”,官至中垒校慰。曾奉命领校秘书,所撰《别录》,为中国最早的图书公类目录。治《春秋彀梁传》。著《九叹》等辞赋三十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说苑》、《列女传》等书,《五经通义》有清人马国翰辑本。原有集,已佚,明人辑为《刘中垒集》。生平事迹见《汉书》卷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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